??? 農民工被包工頭拖欠87000元工錢,一年討要無果,也聯系不上包工頭。看到有廣告稱,可以通過手機號碼定位對方位置后,他想買個竊聽器,“定位”包工頭,討要工錢。 (1月5日《河南商報》)
??? 農民工討薪,找不到包工頭,打電話又無人接聽。在這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打起餿主意,便欲利用“高科技”來“定位”包工頭。這種被逼上梁山的舉動,是一出“笑不出”的苦澀笑話。
??? 如此“定位”能“定”位欠薪不還的老賴嗎?即使“竊聽器”能“定位”住“老賴”,但卻定不住“老賴”就是欠薪不還的耍無賴。在法治社會,農民工討薪卻沒有辦法,五花八門的討薪方法失靈。如今又要用“新式武器”來“定位討薪”,真是法律的悲哀,社會的不幸。
??? 在長期以來的勞資糾紛中,形成了這樣一種情形:一方面是老板有錢有勢,工資多少,發與不發,福利幾何,全憑他一句話;一方面是農民工,無錢無勢,缺乏知識,沒有依靠,面對老板的拖欠、工傷不賠償等,只有自己品嘗命運的苦果。
??? 也許,農民工可以找到法院,但打官司所需要的時間、人力、財力不足,一個農民工很難承受得起;找勞動部門常常缺乏手段,幫不上,幫不了。農民工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有自己“出招”。可是如今卻面臨著由過去的 “一跳(樓)就靈”,變成了“跳”也失靈,甚至“跳”也不行(會被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依法拘留)的尷尬與無助。利用 “高科技”“定位討薪”就是討薪難的“升級版”的現實反映。
??? 解決討薪難,不僅需要社會保障制度的及時跟進,更需要法律的鐵腕硬起來。讓法律給 “老賴”們“定位”——以“惡意欠薪罪”懲治“老賴”。法律一較真,老賴也就沒戲。當然,這個法律不是讓農民工在討薪時才發揮效率,而是一欠薪即“觸電”,用機制和體制的法網鋪設一道不可觸摸的“高壓電”。□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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