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安徽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第一次審議了《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草案)》,《條例》將為“俠義哥”撐起“保護傘”。
(據2月23日《市場星報》)
??? 近年來,見義勇為陷入 “英雄流血又流淚”窘迫境地的事件屢見報端,見義勇為者遭遇的尷尬令人心寒,讓人困惑。很多見義勇為者身負重傷,甚至犧牲了生命,卻也無法獲得 “見義勇為”稱號,更無法獲得應有的待遇等等,這一類的現實困境,導致人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該出手時不敢出手,以至于 “不敢扶,扶不起”,路見不平無人敢 “吼”。
??? 安徽省以立法形式,出臺了 《安徽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護條例 (草案)》,為見義勇為者撐起了 “保護傘”。 《條例》對見義勇為的認定以及對見義勇為者應有的待遇和保障,都進行了明確細化。諸如 《條例》第二條規定: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集體財產或他人生命財產的都屬于見義勇為;對縣級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和省級 “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稱號的見義勇為者,享受縣、省級勞動模范 (先進工作者)待遇;對見義勇為負傷人員搶救的費用,可依照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責任人、受益單位承擔等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 《條例》彰顯了對見義勇為者的保護和關愛,為見義勇為者解決了后顧之憂。見義勇為者往往要冒著很大的風險,需要有奮不顧身的勇氣和敢于犧牲的奉獻精神,這本身就是一種寶貴財富。針對見義勇為經常遇到的窘況,政府應承擔起主要責任,從完善社會體系出發,為見義勇為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制度保障。我們的各種制度,主要目的是為了弘揚正氣,促進社會文明。因此,通過立法形式,讓見義勇為的英雄們受到社會的足夠保護,彰顯法律對見義勇為者的呵護和人性化關愛,十分必要。盡管見義勇為并不是對所有公民的要求,但社會畢竟需要更多的見義勇為者。見義勇為需要法律制度體系的強力保障,制度保障水平決定了見義勇為的涌現率,決定了社會風氣的好壞。
??? 時下,見義勇為者不是多了,而是少了。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是由于當下見義勇為法律保障制度的缺失,最終使見義勇為者精神上得不到慰藉,物質上沒有保障,后顧之憂沒法解決,到頭來“英雄流血又流淚”。我們的社會需要見義勇為的精神,但見義勇為的風險和責任不能由英雄個人來承擔。只有像安徽省的做法那樣,為見義勇為者提供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為見義勇為者撐起“保護傘”,那么這個社會才會有更多的見義勇為英雄出現。
??? 為見義勇為立法保護,值得期待。
□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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