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蘇志佳2月22日在參加 “兩會”分組討論時,主動談起廣州公車監管措施。未來,廣州市公車將安裝GPS跟蹤系統和身份識別系統,實行分級管理,經批準非公務用車將采取有償使用措施,試點單位估算,擬按照每公里1.5至1.7元收費。
(據2月23日 《廣州日報》)
??? “三公”消費是備受公眾詬病的腐敗頑疾。廣州市致力公車監管制度創新,這一有益嘗試值得肯定,但做法值得商榷。筆者認為,有償使用等于變相承認公車私用的合理性,是對“公車私用”久治不愈的妥協方案,既未觸及公車私用的腐敗實質,也不具實際操作意義。
??? 首先,低收費難脫公車特權嫌疑。現代城市交通四通八達,公交、地鐵、出租車、私家車等多種交通工具都可以選擇,公務人員辦私事,緣何不能同普通老百姓一樣,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乘坐出租車出行?即使有償使用,坐的車還是公家的,骨子里還是公車私用的特權思維。正如一些網友質疑,既然是“掏錢”,老百姓能不能也繳費享受公車?公車私用每公里僅1.5至1.7元,比乘出租車費用低得多。這種拿公車行方便,低價照顧公務人員的做法,其實質是對公務員特權的變相贖買,也是對普通百姓的不公。
??? 其次,公車私用繳費難以操作。其一,錢怎么收。公車公用還是私用,本身就難以界定。大量的公車私用形象,都發生平時的上下班途中、工作之余、家人用車、接送孩子等公私難辨的情況之中。其二,能不能做到應收盡收。公車私用屬于私人領域,有關部門難以監管,一旦放開很可能出現“多跑少掏”的現象,慷公家之慨。其三,錢怎么用。收上來的錢如何支配?周末公車私用,司機算不算加班,補貼由誰來出?……這些都是繞不開的問題。
??? “公車私用”之所以成為屢禁不止的痼疾,難就難在于用車情況的復雜和“公務”裁量的伸縮。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為潛規則的今天,筆者認為,公車有償私用的先河還是不開為好。□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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