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在決策部署落實過程中、領導干部下基層與群眾交流時,常會遇到群眾說“不”的情況。面對群眾的“不”,有兩種態度:一種是聞之則喜或聞之則憂,善于從“不”中體察出群眾的情緒和思想發展趨勢、查找自己工作中的失誤或不足,并及時解決問題,化被動為主動;另一種是充耳不聞或聞之則怒,置之不理或大發脾氣,甚至態度粗暴,當面責難。
??? 群眾說“不”,除有個別人偏見誤會、流言傳播外,一般都有一定合理性,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心聲。若遇到黨員干部的第二種態度,群眾不但異議難消,而且還會故意與干部“作對”,好事也可能辦壞,甚至影響和諧穩定。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在連接城區和GZ40線的南通道建設中,一面是政府表示真心為老百姓著想,什么都做了;一面是部分群眾不滿政府所做的工作。 2010年11月2日,在建設工地上,發生了13輛車被燒被砸、20余人受傷的群眾性沖突事件。利民工程引發群眾性沖突事件,除少數不法分子唆使外,其主要原因就是基層干部缺乏群眾工作能力和方法,沒能及時有效地疏導思想、解決相關問題和困難,解決群眾的“不”。
??? 中央一再強調,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推動科學發展、服務人民群眾”。作為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一定要正確對待群眾說“不”,并圓滿地解決群眾的“不”。
??? 首先,要心懷群眾。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搭建干群直接交流的良好平臺,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認真聽、仔細記,并及時回應,切不可心不在焉、敷衍塞責。
??? 其次,要“身入群眾”。深入基層和一線進行調查研究,查找群眾說“不”的根源:是群眾生活和生產中有困難,還是對工作有誤解;是思想認識不到位,還是有意見和建議;是針對單位或領導干部,還是針對黨員干部個人;是態度偏激,還是受不法分子蠱惑等。
??? 第三,要進行反思。檢查工作和管理上的過失:是群眾的真實想法和目標沒摸清,還是方案不夠細致、周到;是黨員干部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作風漂浮,還是工作能力和水平不高;是工作出現偏差、失誤,還是群眾的合理要求沒有及時落實。
??? 同時,要“對癥施治”。堅持因人制宜、因時制宜、因事制宜,對合理的“不”,進行解釋、疏導,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對無理的“不”,進行批評糾正。如果工作有差距、失誤或個別干部工作不力,要改進方法,加強管理、周密組織、跟蹤回訪,及時解決群眾的“不”,使工作順乎民意、善得民心。□武城 張秀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