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這些年來,我國消費者維權環境日益改善、消費者保護政策日益進步,但另一方面,一些更為隱蔽、更為復雜的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開始露頭。由于信息不對稱、監管有盲區、取證比較難、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對此類新型消費侵權行為,還未能形成有效監管處罰,沒有真正還消費者一個公平、放心的消費環境。
??? “魔高一尺”,更需 “道高一丈”。政府有關部門必須積極應對消費維權中的新情況、新形勢,加強對侵權行為的監管力和執行力,方能讓消費者滿意。
??? 在實際生活中,此類新型消費侵權并不少見。譬如,有些跨國大型超市搞 “價格欺詐”,明目張膽使出陰陽價格的伎倆,如果不是被政府部門查處,消費者個體即使發現貓膩,也很難討回公道。
??? 更值得關注的是,隨著科技進步,利用互聯網進行消費者侵權的案例呈上升趨勢,電子商務已成為當下重要的購物方式,與此同時,網絡消費欺詐頻頻發生、網絡消費投訴居高不下。但是,網絡消費維權卻并不容易,不但存在異地管轄的問題,而且網絡取證難題也阻礙消費者維權。有些買家感到受騙,在網上給賣家 “差評”,卻遭到對方的電話騷擾。并不完善的消費維權環境,導致很多實際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只能選擇息事寧人、自認倒霉。
??? 與此同時,個人信息泄露的問題,也給消費者帶來無窮的煩惱。不少人都有這樣的遭遇:你買了一臺車,不久后就會接到無數房產、投資品的電話推銷,讓你不堪其擾;再如,去產科醫院做了一次檢查,緊接著就會不斷收到各種嬰兒用品的推銷。許多消費者都遭遇此類問題,但維權卻極其困難。不誠信商家泄露、出售顧客個人信息牟利,已是 “公開的秘密”,但監管始終沒有落實到位。
??? 投資理財產品的消費侵權問題也屢見不鮮。一些機構和營銷人員,就是利用消費者對金融投資產品不熟悉、規則不清楚、風險意識不足的缺陷,對其進行虛假宣傳、慫恿其簽字購買投資產品,往往當消費者看到風險時為時已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了我國消費者享有九項權益,包括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人格權、獲知權等,對上述一些侵權行為實際上都有明確對應,但問題還是出在執行層面。必須看到,現有的消費維權取證、認定手段和相關法律法規,對于這些隱蔽性強、取證較難的新型消費侵權行為,依然難以形成有力監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執行層面,還需要大力改進。
??? 一方面,誠信經營、以誠待客、童叟無欺的公平消費氛圍一定要不斷努力營造;另一方面,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根基,還是政府主管部門對于侵權行為的監管力和執行力,對于無良商家的震懾,只有法律法規更完善、監管更有力,消費市場才會更和諧。□陸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