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日凌晨,浙江杭州錢江三橋輔橋主橋面右側車道部分橋面塌落,一輛滿載鋼板的貨車從橋面墜落,又將下閘道砸塌,司機跳車受傷。 (7月16日的《南國都市報》)
??? 錢江三橋曾被列為 “經典工程”,而今卻被超載貨車壓塌。若說沒質量問題,恐怕難以讓人信服。其一,出事大橋曾兩次大修,且聽說施工單位被稱為 “塌橋公司”,早前的 “鳳凰碎橋”、 “九江斷橋”都為該公司所建造,能讓民眾不 “恨屋及烏”嗎?其二,事故當日上午的新聞發布會僅發言5分鐘就匆忙離場,對于媒體關心的三橋本身的質量問題以及大型貨車限行等方面,相關部門都避而不答,讓民眾感覺疑竇重重。
??? 也許這次橋面塌落純屬于超載貨車所壓,但為何對大橋的超載能力沒有預測到呢?即使預測到了為何當初沒從設計上進行管理限行呢?說穿了,“橋脆脆”背后,不排除 “監脆脆”。正因為施工監管乏力,塌橋事故才接二連三。 5月份長春東榮大橋坍塌;近日福建武夷山景區公館大橋突然坍塌,造成1死22傷的慘劇等。各地大橋接二連三坍塌,以生命的代價,發出了當前建筑質量和監管的追問。
??? 俗話說:百年大計,質量為本。而合理的工期不僅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而且也是安全生產的保證。按照現行的施工技術,還原工程真實質量完全沒問題。一些地方之所以不講究科學施工,一些施工單位之所以偷工減料,一些監理方之所以走過場,說穿了,就是缺乏問責機制。工程質量出了問題,可以蒙混過關;即使出了事故,可以把知情人送精神病院,從而 “遮丑”,查無實據,不了了之。但應該指出的是,橋梁的無故垮塌是嚴重的事故,必須有人對無辜喪失的生命承擔責任。
??? 溫家寶總理說過: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要追究。”這是政府官員行政的基本準則。如果對政府官員監管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就難以保證他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更難以在全社會營造人人講規則、個個負責任的良好風氣;從嚴治黨,從嚴治官,便無從談起。從這個方面講,面對 “橋脆脆”頻發,有關方面理應追查到底,嚴懲相關責任人,給民眾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柳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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