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布斯2009年發布的“中國稅負痛苦指數全球第二”引發一場激辯,爭論焦點由中國稅負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讓人“痛苦”、為何“痛苦”的階段。
??? 按照有關部門統計的宏觀稅負數據,中國稅負比發達國家還要低一些,但是根據財政部剛剛發布的數據,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根據近十幾年來財稅增長年年高于GDP增長來看,中國的稅負似乎增長得比所有發達國家及大部分發展中國家要快。而且,所有發達國家都沒有像中國政府一樣,有占國家經濟統治地位的國有企業在手,擁有如此一大塊財富,還要征收比那些國家少不了多少的稅收。從上述意義上來說,中國的稅負不能夠只是簡單地按照財稅學理上的“宏觀稅負”的定義來衡量,實際上,中國的稅負是不輕的。
??? 當然,稅負重不等于就是痛苦。尤其是福布斯認為中國稅負痛苦指數全球第二,更未必科學,但中國稅收不合理是事實,成為進一步改革、轉型發展的阻力是事實,否則這個指數發布不會引起如此廣泛的共鳴。中國應該努力向幸福稅收改進,藏富于民,讓老百姓實際的第一次分配收入增加,提高消費能力。
??? 表面上,中國的中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的繳稅比例是相稱的,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的收入、按照國家法律比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因而是公平的。
??? 然而中國的稅收結構中,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只占第四、第五位,中國稅收主要在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上,而這些稅都是間接稅,最后都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去的。高收入者消費要承擔這部分稅收,中低收入者消費同樣要承擔這部分稅收,高收入者除了奢侈品和奢侈服務消費,其基本消費與中低收入者是相差不大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儲蓄),基本上都是消費的。也就是說,中低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除了要繳納直接的個人所得稅,還要承擔間接稅。而高收入者,尤其是特高收入者,無論怎樣窮奢極欲,不可能全部消費完。因此,在中國主要稅種的間接稅上,高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是不公平的。
??? 要改革中國稅收制度,有兩項:近期目標應當針對企業推出服務業增值稅;針對個人推出以家庭為單位的所得稅。長期目標則要改變中國目前的稅收結構,把目前直接稅與間接稅的3:7的比例倒過來,這樣才能真正減輕中國的稅負痛苦。□商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