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為進一步鼓勵市民舉報、揭發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北京市近日修訂并實施了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除了擴大獎勵范圍外,獎勵金額最高升至30萬元。在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屢禁不絕的當下,重獎舉報者,不失為一種有效手段。
???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百姓深惡痛疾,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為了鼓勵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今年7月底,國家食安辦下發《關于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抓緊制定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具體辦法,并設立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北京市積極響應國家食安辦的號召,并推出額度為30萬元的重獎,足以看出他們維護食品安全的魄力和決心。北京市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鑒、效仿。
??? 以法規的形式提出重獎舉報者,首先起到了震懾違法犯罪的作用。多數違法犯罪行為像彈簧,你強它就弱,你弱它就強。黨委政府的堅決態度,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會讓在食品領域鋌而走險的人膽戰心驚。也許,就是在這樣的威懾之下,一些人懸崖勒馬,不敢犯奸作科。
??? 其次,重獎能調動市民舉報、揭發的積極性,讓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無處躲藏。食品制假、售假者不會生活在真空里,他們就在群眾身邊。社會上有許多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使知道違法犯罪的底細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愿得罪人。如果靠提升市民覺悟的辦法提高舉報率,恐怕難以在短期奏效。誰也不能否認,30萬元的重獎,具有強烈的的激勵作用。既能為社會鏟除食品安全隱患,又能獲得可觀的個人利益,何樂而不為?
??? 當然,重獎舉報者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還有很多后續工作要做。收到舉報,職能部門嚴厲查處違法犯罪的企業和個人才是關鍵所在。細分析,食品安全事件屢禁不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對食品安全事件的制造、銷售者,許多地方只是沒收產品、象征性地處罰一下完事,不足以對他們“傷筋動骨”。稍事休整,換個地方,這些人還會卷土重來。只有讓侵害人民群眾健康利益的違規者傾家蕩產、刻以重刑,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同時,要維護舉報者的權益,保證舉報者的安全。只有讓伸張正義者切實得到法律的保護,讓作奸犯科者得到法律的嚴懲,才能讓群眾舉報真正成為維護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本報評論員 杜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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