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人情、論關系在中國源遠流長,“托關系”情結除自身主觀原因外,一方面與歷史、文化等有很大關系;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部門?(單位)?“門難進、人難找、臉難看、事難辦”造成的。有的黨員干部,面對前來辦事的?“陌生”面孔,要么打哈哈,要么故意刁難,采用?“小事支、難題躲、熱點推、矛盾交、繞道走”等辦法應付領導和群眾;而對于?“有關系”的人,即便不合制度規定也大開綠燈,打電話、寫字條,結果難事不難。長此以往,致使?“托關系”情結越來越濃厚。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恰恰利用人們的這種?“托關系”情結,捏造自己的身份、鼓吹自己的能力,虛構“辦事”的難度和時間,繼而以需要?“人情費”、?“好處費”等名義向當事人索要錢財,實施詐騙。?“托關系”情結不但給別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機,而且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甚至違法亂紀。
????解除“托關系”情結,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首先要加強法制教育和宣傳,使黨員干部和群眾徹底摒棄?“情大于法”的思想。對于影響大、危害大的詐騙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增強公眾防范意識。其次,要強化制度的執行,加強對黨員干部教育、監督,嚴肅查處“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違紀違法行為。同時,要全面推進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使那些“托關系”者無機可乘。
□武城?趙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