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三月天,植樹好時節。?18日上午,山東省暨濟南市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省領導與廣大干部群眾、駐濟部隊官兵共2000多人在濟南市繡源河畔和廣里店村揮锨培土、提桶澆水,栽下了1萬多株樹木,為省城再添新綠,標志著我省春季植樹造林進入高潮。
(據《大眾日報》)
????讀了以上消息,倍感振奮,為省領導不拘常例、不走形式的做法叫好。
????以習慣性認識看來,每年只有3月12日植樹節那天或緊鄰的日子里,才應該有領導出面,以身示范,帶動廣大干部群眾植樹。這樣才會顯得“適逢其時”,恰到好處。可是,這樣做的結果,有時也難收到實效。有許多意義重大的活動,往往就在這類“應景式”的活動儀式過后,變成了“一陣風”——這使得本來很有意義的活動,居然客觀上變成了“走過場”,減弱了活動本身應有的效果。類似的現象絕非個案。比如說,曾經有一個時期,針對有些地方“學雷鋒”活動的不夠持久,編出這樣的歌謠:“雷鋒叔叔沒戶口,三月里來,四月里走”——對人們不能把“學雷鋒”這樣的好活動堅持到底,深表遺憾。又如,每年的“3·15”期間,舉行宣傳活動、打擊假冒偽劣行動等都非常集中,非常有力,令廣大群眾為之拍手叫好。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地方,3月15日一過,“打假”就日漸松弛和懈怠起來,于是人們呼吁,強烈要求“把3·15變成365”,要求工商等部門保持警惕,常抓不懈,要“年年打,月月打,日日打,時時打”,要“露頭就打”,要“犁庭掃穴”,不給造假分子以喘息之機、可乘之機。
????與以上活動類似,省領導舉行“植樹節”活動,并沒有專門定在3月12日那天舉行——這也從另一面展現了求真務實的精神,給人們釋放了一個信號:整個三月里,基本上是適宜植樹的時節,一定要抓住時機多植樹,并非只在植樹節那天“走過場”。多植樹、植好樹是目的,而非做樣子、走過場。實質上,國家把3月12日定為“植樹節”,只是為促進植樹和綠化做出的一個舉措,有其象征意義、提醒作用,目的還是要督促人們別忘記植樹。其初衷,并不是非要人們在這一天植樹不可,而在其他時間就可以不植樹或少植樹;恰恰相反,整個三月,只要條件適宜,就應抓緊行動、持之以恒地把植樹工作做好。因此,把握了“植樹節”的真正精神內涵,也就不必一定非要在植樹節那天搞植樹活動。□孫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