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8日8點至29日8點,42個龍寶寶在長沙市婦幼保健院誕生,創下了該院單日分娩數量的歷史新高。據悉,8月份在該院分娩的新生兒比7月增加了近100個。其他幾家大醫院8月新生兒數均偏多。不少足月的媽媽趕在9月1日前剖腹產,目的是為使孩子能早一年上小學。 (據8月30日《瀟湘晨報》)
??? 誰都知道,提前剖腹產子,屬“揠苗助長”,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然而,家長之所以這樣做,顯然有難言的苦衷。究竟何種原因造成這種現象?
??? 據悉,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的規定,在9月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方可入學。該制度是如此嚴格、“堅硬”,無任何通融余地。日前,記者就親眼見到,一位家長帶著差幾天就滿6周歲的孩子,苦求校方:“孩子就差這么幾天,幼兒園課程都學完了,能不能通融一下,讓孩子上學? ”“別說差幾天,差1天都不行! ”如此不近人情,難怪家長怨聲連天。
??? 剛硬的、不盡合理的規定,最終催生出一系列社會“怪胎”:為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有的家長求醫院在出生證明上做手腳,有的家長托關系、跑人情、塞紅包,千方百計求派出所更改出生日期,有的家長則設法找上級領導給小學校長遞條子、施壓力……最終,在“百計罔效”之后,祭出了8月份提前剖腹產這一“絕招”。
??? 那么,到底該如何看待孩子的入學年齡呢?客觀地講,如孩子年齡太小,心智發育與學齡兒童差別太大,確實不應過早入學。但如孩子離6歲只有數天“之遙”,就把孩子硬性地拒之校門外,也難體現公平、科學、合理。記得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曾專就此事寫成議案,建議調整該項制度,在做法上人性化一些:孩子年齡即便小點,只要身體、智力發育良好,家長又確有入學要求的,可允許孩子入學。
??? 其實,不接收將滿6周歲的孩子入學,在法律上找不到足夠依據。因為對孩子入學年齡問題,除《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基本義務教育”外,并無其他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并未明確禁止未滿6周歲的孩子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按正常理解,《義務教育法》的法律精神應是,學校要把年滿6歲尚未入學的孩子請進學校,但不是一刀切地拒絕將滿6歲的孩子入學。
??? 另外,禁止9月1日后出生、未滿6歲的孩子入學,也不符合國人傳統習慣。 9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雖開學時未滿6歲,但按傳統說法,12月31日才是年度分界線,孩子年齡應按虛歲算,不宜給同一年出生的孩子人為地劃分出兩個年齡段。據了解,世界上不少國家,當年1月至12月出生的6歲孩子均可入小學學習。
??? 制度是人定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服務、方便、造福公眾。如有了缺陷和弊端,就應及時修正,而不應死守成規、不肯變通。如果教育部門在尊重孩子身心發展教育規律的基礎上,順應我國傳統習慣,靈活變通,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將當年滿6歲的孩子都納入入學范圍,不僅社會爭議會大大減少,而且每年8月扎堆生孩子的現象也將從此消失,社會也會更和諧。
□孫玉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