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歐廣源稱,《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修改稿)》所規定的省政府對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獎勵30萬元的數額太少,獎勵金額應提高至100萬元。他表示:“見義勇為犧牲的省政府才獎30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才20萬,太少了!?”?(9月28日金羊網)
????獎勵見義勇為,大家都能達成共識。但敢于說獎勵見義勇為犧牲人員100萬的領導干部,歐廣源應是第一人。全國每年都會有人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社會也給予了他們崇高的榮譽。但是,總會有人羞談對他們家人的經濟補償,好象見義勇為一旦與金錢聯系起來,就顯得不高尚了。作為一個省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歐廣源的大膽建議,給那些錯誤認識以有力回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生命本身就是無價的,為了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而犧牲的生命,更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獎勵見義勇為犧牲者100萬,多嗎?
????不管30萬還是100萬,我們獎勵的不是見義勇為行為本身,而是對其后果的一個補償。因為見義勇為而犧牲者,他們應盡的家庭責任靠這筆錢來盡;那些受傷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靠這筆錢度過余生。可以這么說,這些錢,是給行為者家人的。簡單地把金錢與見義勇為直接掛起鉤來,明顯是錯誤的,也是對見義勇為者高尚行為的褻瀆。那些自私自利之人,即使給他一千萬,他也未必會去見義勇為,更不會為此犧牲自己。
????我們常說,不要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除了給予英雄家庭無微不至的照顧之外,提高獎勵金額是防止“英雄流淚”的最有效方式。應該說,獎勵額度越大,見義勇為者的家人生活過得越好。同時,重獎見義勇為者,對倡樹社會正氣、激勵社會善舉能起到更有力的推動作用。
????重獎見義勇為者,應成為社會的共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歐廣源的建議,本身就代表了多數人的觀點。我們的社會,不應缺乏像歐廣源這樣仗義執言的官員。讓我們真誠地希望,他的建議能夠得到落實。更希望我們的社會,敢于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多。
????□杜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