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21日下午,位于江蘇丹陽后巷鎮中心河上的“庭河橋”突然倒塌。一輛滿載石子的大貨車瞬間和橋一道,墜入河中。據政府有關人員和警方分析,大貨車很有可能超載。(10月22日《揚子晚報》)
??? 不斷發生的橋梁倒塌事件,麻木了公眾的神經,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本來是“一橋飛架南北,天塹變通途”,可如今“通途”隨時有可能成為“吃人的陷阱”。今年8月24日,通車還不滿一年的哈爾濱陽明灘大橋發生引橋垮塌,造成3死5傷的悲劇。事故原因,官方給出的也是“超載車惹的禍”??晒姷馁|疑聲,卻是鋪天蓋地。一輛超載的貨車能把橋梁壓塌,總是在邏輯上讓人能以接受。這么脆弱的東西,能算是真正意義的 “橋”嗎?用超載當作“橋塌塌”的“擋箭牌”,掩蓋事故的深層原因,其結果是縱容“真兇”,給群眾的生產生活埋下更大的安全隱患。
??? 套用當下的一句流行語:對超載車壓倒橋梁事件, “元芳,你怎么看?”——此事必有蹊蹺。蹊蹺之處,就在于車輛超載只是一個表象,或者說超載車只是壓倒橋梁的“最后一根稻草”。而橋梁質量差、承重能力弱才是“橋塌塌”的最根本原因。據不完全統計,自2007年至2012年8月,全國共有37座橋梁或在建橋梁發生垮塌事故,致使182人喪生,177人受傷。這一組數據,讓人觸目驚心。橋梁質量差,一般有兩個原因:一是“豆腐渣工程”,二是年久失修。深藏在“豆腐渣工程”背后的,可能是瀆職與腐?。荒昃檬迣е聵蛄撼蔀椤拔颉保黠@有相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的嫌疑。因此說,一旦發生橋梁倒塌事故,首要的是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懲處違法違紀人員,而不是用“超載”等理由來敷衍塞責。
??? 不合格的道路、橋梁等公共設施,最終威脅的是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老百姓走在橋上、住在樓上、坐在車上,說不定什么時候橋會塌、樓會倒、路會陷,這與以人為本的理念背道而馳。只有深究事故根源,認真反思工作失誤,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類似的安全事故發生。
□杜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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