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某老板花費30多萬賄賂300多名有投票權的人大代表并留下銀行轉賬憑證,落選后就和盤托出;湖南麻陽縣3名公職人員在縣委書記胡佳武的辦公室安裝攝像頭偷拍“受賄”視頻;一個接一個的情婦把非同一般的情夫偷情照片、視頻和字據公開在網上……盡管最近頻頻爆出的這些故事主人公不同,情節和細節各異,但都少不了幾個要素——賄賂,留證,陷阱,舉報。
??? 假如能夠通過正當途徑和規則辦事,多數人是不會去做偷雞摸狗的勾當的;假如有監督舉報權力濫用的有效途徑,多數人同樣不會選擇“同歸于盡”的不歸路。權力周邊藏有暗道,自然有人設法尋覓或者挖掘暗道。在通向權力的曲徑上,人們需要攜帶更多的“盤纏”,需要支付更多的“差旅費”;支付越多,回報的企求也就越高,在受到挫折時的反抗就越決絕。
??? 行賄與受賄都是違法行為,可是每次當“自殺式”的舉報事件發生時,人們卻往往給予舉報者以一定的同情,哪怕舉報者手段很不干凈,一些公開的證據更是不堪入目,但人們還是會把這些歸因于“無奈”。
??? 在良好的權力關系中,人們通過對權力的馴服,讓它歸順正常的社會規則,大家都遵守游戲規則,按正常的牌理出牌。當權力關系不良時,未能馴化的權力“利維坦”就會威脅人們的安全。沒有安全感又無力正面抗衡的人一定通過暗設陷阱來捕獲那個龐然大物。在這種接近“自然狀態”的角力場上,就會出現霍布斯所說的那種“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狀態。
??? 為了避免這種“自然狀態”,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提出“政府是一種信托”的觀點,這就是由人民授權的政府托管社會,避免在無規則情況下誰都沒有安全感。這個規則在盧梭那里就是社會契約。盧梭認為強力不能成為政治結合的合法基礎,只有基于人民自由意志訂立的社會契約才能成為國家和法的合法依據。國家是人民協商的結果,法律是“公意”,任何人不能凌駕其上。
??? 面對“老虎”或“蒼蠅”,人們就會用“自然法則”對付它們,而秘密拍攝、暗藏證據之類的陷阱設置,就完全是對付兇猛動物的辦法。
??? 因此,當看到“賄賂留證”事件不斷爆出時,當沒有個人利益牽連的舉報人朱瑞峰不敢開門接受重慶警察詢問調查時,我們就能發現,這是“信托”出了問題,“公意”被人凌駕。
??? 現在,“把權力關進籠子”已成社會共識。在權力真正被關進籠子、監督進入無障礙通道之后,那種害人害己的構陷伎倆就難有用武之地了。
(摘自《羊城晚報》)
□何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