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家庭農場”這一概念,立即引起各方關注。
??? 發展家庭農場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大略測算,讓農戶平均收入趕上城市水平,我國必須把農戶數量減少到3000萬戶左右。這意味著我國農戶的平均經營規模應在60畝以上,其中種糧戶規模應更大一些,而水果、蔬菜生產的經營規模應更小一些。據局部調查顯示,現階段,種糧戶的經營規模達到百畝以上時,土地利用率會提高10%以上,經濟效益會提高25%以上。此外,農戶經營規模提高以后,還會提高我國農業的資本裝備水平,改善農產品追溯制度實施的條件,有利于降低農產品成本,提高農產品質量。
??? 發展家庭農場需要積極態度,同時也要避免急于求成,防止在全國搞“一刀切”。我國現有農戶近2億,最終會穩定在約1億戶。這就是說,通過城鎮化,我國還要將約1億戶農村人口轉移到各類大小城市,這需要一個過程。相應地,土地流轉、集中與家庭農場的發育也需要一個過程。一些地方城鎮化速度快,如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其家庭農場的發育速度也會快一些,其他地方則會慢一些。
??? 在條件較好的平原地區,家庭農場的規模也不必要在短期內搞得過大。從技術潛力講,我國平原地區的家庭農場耕作上萬畝大田作物也不是什么難事。但考慮到多種因素,如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速度、管理水平、現有技術裝備水平與配套服務體系等,我國平原地區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農場一般不宜超過300畝,蔬菜規模不宜超過30畝。如果規模過大,就會出現二次轉包土地的情形。
??? 發展家庭農場,還需要多方面的體制改革與政策調整。首先,要穩步推進城鎮化,讓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真正安居樂業。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不住,就不會放棄農村土地。有的農戶實際上已經在城市就業,但他們會把農業當作副業,馬馬虎虎耕作。這當然不利于土地流轉,不利于家庭農場發育。為此,要改革包括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在內的各項配套制度,為農業轉移人口定居城市創造更好的條件。
??? 其次,要改革農村土地制度,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更好的條件。中央目前推進的土地承包長久不變政策、土地確權政策,都有利于土地流轉,有利于家庭農場發育。筆者以為,今后還可進一步解放思想,大力促進土地產權明晰化,逐步讓家庭農場更多地耕種自己的土地,舍得給土地投入,提高農場經濟效益。
??? 最后,要提高對家庭農場的支持力度,完善農業產業鏈,提升農業專業分工水平。家庭農場發育會對土地整理、經營管理和技術吸納提出新的挑戰,政府不僅應有資金扶持,還需要在教育培訓方面給予支持。可以試行“注冊農戶”制度,提高資金支持的“瞄準度”。政府還可以支持城市資本進入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服務領域,加大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力度,增強家庭農場的市場競爭力。□黨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