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網友“空游無依”發微博稱,他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旅游時,在浮雕上看到中文“丁錦昊到此一游”,對這個3000多年前的文物受損,他十分羞愧,并向導游道歉。目前,當事人父母已經道歉,并希望得到原諒。(5月26日《新京報》)
??? 相較之于前幾天在故宮銅缸上刻字的梁齊齊,丁錦昊所招來的口水量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丁錦昊畢竟是個孩子??吹骄W絡上洶涌的“人肉搜索”與“惡語相向”,筆者開始感覺到了集體公審的殘酷。
??? 出了國門,每個人的舉止都代表了全體國人。然而,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舉止嚴重損害了國人整體形象。許多國家的旅游景區,專門設立了漢字提示牌對中國游客進行文明提醒。更有國家的旅游機構,向我國旅游機構發出嚴重警告。公民所有的舉止只有寫入法律才可能得到約束。
??? 法律,是行為之底線。可喜的是,我國第一部旅游法在2013年4月25日已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在10月1日起施行。旅游法第13條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 ”這是立法上的進步。
??? 但是,這部旅游法中只提出了旅游者的義務,除了第110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沒有更為細致的處罰。禁止“到此一游”,還需要更為明確和細致的法律規定。如果涉嫌損害文物,更需要和文物保護法中的相關條款配合落實執行。
??? 雖然說,一國國民的文明行為不能靠法律包打天下。但是,只有文明的法律,才可能有文明的公民。立法禁止并細分“到此一游”的法律責任,已經無需再等了。 王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