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西省太原市塢城中路,很多違章停車的司機會收到一張?zhí)厥獾牧P單,單據(jù)上不是寫的處罰金額,而是四個字“下不為例”。6月19日,記者從這名叫任建剛的交警處了解到,3年來,他已開具近萬張這種“溫情罰單”(6月20日《深圳商報》)。
??? “溫情罰單”不能理解為縱容違法,對于輕微違法,任建剛開具無罰款額度的“溫情罰單”,對于逆向停車、軋占盲道這些違法行為,他還是會依法處罰。如此看來,既有靈活性,又有底線,既有處罰,又讓司機心懷感激,這樣的“溫情罰單”確實可圈可點。但是“溫情罰單”確實能達到教育人的目的嗎?新聞中被他處罰過的司機,都“充滿感激”,有的司機說“再也不好意思去亂停亂放了”,看來,柔性執(zhí)法確實能打動人。然而,從3年開具近萬“溫情罰單”來看,如果“溫情罰單”只是讓司機“感激”,卻并沒有明顯減少亂停亂放現(xiàn)象,這樣的執(zhí)法很難說是成功的。
??? 對于人性化執(zhí)法,應該有更為客觀理性的認識。不能簡單地把不罰款等同于人性化執(zhí)法,人性化執(zhí)法的要義在于,在執(zhí)法過程中要考慮到人的特殊性或難處。如果司機是為了救人、是因為“內急”等原因亂停亂放,對于這些特殊情況,我們可以使用“溫情罰單”,但不問任何原因,只要輕微違法,就一律“溫情”,這就有可能導致司機“鉆空子”。
??? 當然,在一些地方熱衷“罰款經(jīng)濟”的現(xiàn)實語境下,山西太原交警反其道而行,探索“溫情罰單”,實屬難能可貴。但也有改進的必要,一是“溫情罰單”應該用在刀刃上,不能大面積使用;二是要深入調研,弄清“溫情罰單”對糾正違法亂停亂放等現(xiàn)象到底有多大效果,必要時做相應調整。
□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