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前來辦事,市場價復印一張紙只要2毛錢,到了部分政府辦事機構收費超過兩三倍;有的花了高價錢還要遭遇“門難進、臉難看”的冤枉氣。
——據10月9日《新京報》
本該是為民服務的行政大廳,本該是方便群眾的政府機關,何以做起了“另類生意”?何以打起了最底層百姓的主意?這種行為該誰反?。?BR>首先該反省的就是政府部門的管理者。管理者通常為領導干部,何以讓這種事情在眼皮子底下發生呢?政府部門是為民服務的,是應該處處為群眾著想的。作為領導干部,就應該對工作人員的管理規范化,機關工作人員的本職工作是為群眾辦事,而不是“賺錢”。國家提倡精簡辦公經費,減少鋪張浪費,但這些錢并非是從群眾辦事的復印件和照片中省出來的,這需要的是在政府日常的工作中去堅持。
其次該反省的是“另類生意”的經營者。也許是看中了“獨此一家”的優勢,抑或是群眾辦事的急切心理,“另類生意”還真是越來越火。但這種行為,對于經營者來說,實在是有些“獅子大開口”。我們清楚,在政府窗口做生意的肯定是內部人員,即政府的工作人員。那么,是誰給的權力亂收費?收來的錢又用來做啥?這種行為不但影響了為民服務的質量,同時也影響了政府機關的形象。
為群眾提供服務,收取適當的費用本無可厚非,然而催生“另類生意”進而來“敲竹杠”的話,那就太不厚道了,更何況還是每天喊著“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部門。筆者期待,反省之后,能夠有所改善,別讓為民服務成為空談。
□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