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9日人民網報道,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于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決定對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給予生活補助。教育部相關負責人稱,預計政策實施后,鄉村教師收入水平將高于城鎮教師。
對鄉村教師進行生活補助的必要性、合理性及重大意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時候過于美好的事情往往難以讓人相信,承諾“鄉村教師收入將超過城鎮教師”,就讓人很難樂觀起來。
從實踐看,1993年《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首次提出教育經費支出“在20世紀末”占GDP 4%的目標,而首次實現這個"4%"是在2012年。在“后4%”時代,欠賬依舊驚人,二元結構下的城鄉教育已成了阻礙教育公平的最大障礙。盡管共識早已達成,也不乏法律法規支撐,但直到今天,城鄉教育在各個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
現實問題無疑更加嚴峻。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原則是“地方自主實施,中央綜合獎補”,問題是地方的動力不足,在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機制并不健全的情況下,如何促使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是最大問題,畢竟地方財政拮據、債務沉重。
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好事做好,確保補助發放公開、公平、公正,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能夠按時、足額地拿到補助,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冒領補助,是面臨的最大考驗。如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和嚴格的問責機制,“實行實名制管理,堅持陽光操作,強化監督檢查”等措施,就會存在走樣、被架空的危險。倘若“善政”得不到“善施”,將造成更大的不公。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就有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時,也頻繁使用了“未來”、“或”、“可能”、“將來”、“擬”等模糊的字眼,也加劇了人們的悲觀情緒。公眾的悲觀應成為相關部門的工作動力,我們充滿期待。
□本報評論員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