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訂的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提出:“應當注重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注重使用后備干部,用好各年齡段干部”。
??? “用好各年齡段干部”提得好,各年齡段干部都有其一定的優勢。年輕干部有沖勁、有活力,開拓意識和創新能力強;中年干部有經驗、有精力,敢闖敢拼、年富力強;而年齡稍大一點的干部閱歷廣、辦法多,對工作拿捏得準、辦事穩妥。一個好的干部隊伍就要充分發揮好各年齡段干部的優勢,老中青合理搭配、梯隊使用,使每個人都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能力,促進各項事業繼往開來、不斷前進。
??? 但是,令人擔憂的是,當前干部選拔任用的實踐中,還存在著片面強調年齡、搞“一刀切”的現象。例如,有的地方簡單地以年齡劃線,搞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以至于出現了“35歲現象”和“45歲現象”,很多“正當年”的干部或因年齡“到站”而不得不退居二線,或因年齡“天花板”而不予以重用,上演“廉頗老矣,尚能飯否”的悲劇,嚴重地挫傷了他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造成了人才的浪費;有的地方搞論資排輩、平衡照顧,年輕干部不論能力大小,全都要乖乖地“排隊”,許多優秀年輕干部“無路請纓”,白白錯過了成長的“黃金”時期,等到提拔時已是“馮唐易老”。
??? 新的 《干部選任條例》明確提出“用好各年齡段干部”,用制度化的形式來打破年齡的“藩籬”,不但可以有效地打破年齡 “天花板”對年長干部的束縛,也為年輕干部成長提供更寬廣的舞臺,可以充分發揮各年齡段干部的優勢,打造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干部隊伍。
??? 要“真正用好各年齡段的干部”,就要嚴格遵循干部成長的客觀規律,充分考慮不同年齡段干部的性格特點、知識結構、閱歷經驗,科學合理選任、因人適崗,充分調動各年齡段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既要大膽使用“潛力股”,給優秀年輕干部交任務、壓擔子,為其健康成長、脫穎而出、施展才華創造良好條件;又要科學使用“績優股”,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認可的年長干部,可以適當放寬任職年齡限制,使其有奔頭、有干頭,充分發揮正能量,建立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保障黨和人民事業的蓬勃發展。□平原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