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載,春節臨近,年味漸濃,各大超市購置年貨的市民擠破頭。傳統年貨生意格外紅火,市民為過年購買年貨,無疑是必要的。但是,在筆者看來,過年,光辦“物質年貨”還不夠,還應該多辦一些“精神年貨”。
??? 以往每逢過年,人們都習慣于為吃、喝、穿辦“年貨”。如辦一些雞鴨魚肉、煙酒副食、衣服鞋帽等。當然,辦這些“物質年貨”未嘗不可。畢竟,過年了,一大家人團聚,少不了吃呀喝呀穿呀。但是,僅僅辦“物質年貨”還顯得不夠,不能完全滿足市民過年的需求。因為人們的生活除了對物質的需求,還有精神需求,從精神上找些樂趣,充實一下精神生活。如看一些文化書籍,聽一些經典歌曲,看一些精彩大片錄像,參加部門、單位或社區組織開展的文化娛樂活動等。只有這樣,在享受“物質過年”的同時,還享受“精神過年”,才能使春節過得更有文化品味。畢竟,沒有文化元素的春節就像破皮的餃子,吃起來沒啥味道。
??? 俗話說:“過了臘月半,就把年來辦。 ”時下,正是辦“年貨”的時候,希望每個市民在辦“物質年貨”的同時,還應該根據各自的需求,多辦一些“精神年貨”。同時,有關單位和部門也應該根據市民們的需求,適時地開展一些送“精神年貨”活動。比如送戲下鄉,送圖書進農家等,讓人們“物質年貨”“精神年貨”一起辦,以便能夠過一個歡樂、祥和、熱鬧和充實的馬年新春佳節。
??? □呂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