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外甥出生證上“生母”寫成自己,親生女兒因此有超生嫌疑沒法上戶,女子劉麗為此備受折騰。受繁瑣手續所累,劉麗坦露“家丑”:因自己在深圳工作,前夫在老家與妹妹日久生情,事發后,她與同在深圳的妹夫同病相憐,也生出感情。最終兩對夫妻離婚,姐妹倆互換丈夫再婚。
原本在小說里才有的離奇劇情,卻在現實中上演,委實讓人不可思議。就錯綜關系與繁復情節而言,它確能滿足不少人的“獵奇欲”,但從當事人疲于辦手續和“家丑說”看,這帶給該家庭的,是麻煩與羞辱感。
看上去,這像是段“錯位婚姻”:姐妹“換夫”,家庭“重組”,勢必帶來身份信息切換成本,出生證“烏龍”、為孩子上戶難,就是由其衍生而來;更艱于承受的,則是它難免會受到世俗眼光評判,認為其牽涉到婚姻倫理。
在該事件中,其實更應被聚焦的問題,不是“換夫”現象,而是這類婚姻遭際生成的社會背景——在某些農村地區,不少夫妻長期分居、“聚少離多”,“外出打工”與“留守”制造的地理意義上的間隔,造成其溝通疏怠與情感涵養的困難,而這對其婚戀關系是種沖淡,甚至是瓦解。
應看到,因“外出打工”與“留守”造成的隔離式困境,是附生在城鄉二元體制沉疴之上的,這堵圍墻,本就難拆除。很多新生代農民工的婚姻,就如媒體所描述的,像泡面一般只為滿足基本生存所需,感情基礎薄弱。它們在“聚少離多”的砥礪下,自然更容易遇挫。
姐妹“換夫”,的確不常見,但兩段夫妻關系的“結構重組”,很大程度上,就跟“外出打工”與“留守”的隔離模式有關,它是外界環境作用下的產物,也勢必再度將“夫妻分居與感情涵養”的命題,拋在社會面前。
說到底,“換夫”下的錯位婚姻,于情理而言,它無違法規倫常,我們該多些理解,但也不能罔顧背后的社會癥結:“外出打工”與“留守”二元格局,正制造出太多的婚戀變故,而姐妹“換夫”,不過是其微觀投射。
□守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