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河南省洛陽市公安局頒布局長令,首次將“禁酒令”延伸至日常工作八小時以外。其中明確規定,全市公安干警嚴禁在周一至周五期間飲酒;嚴禁在節假日、休息日值班備勤和執行公務時飲酒。(2月21日中國廣播網)
??? 周一至周五期間任何時候都不能飲酒,堪稱我國最嚴禁酒令。看似不人道,實則是對警察最大的保護,也是對人民群眾最大的愛護。洛陽警方的最嚴禁酒令,值得在全國推廣。
??? 雖說公安部早就有禁酒令,但是近年來依然有警察酒后鬧事的新聞見諸報端。廣西平南縣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槍殺孕婦事件,河南汝南縣公安干警王銀鵬酒后駕車致5人死亡、 3人受傷事件,河南一民警酒后重摔7月大女嬰事件,等等,都是飲酒惹的禍。作為肇事方,這些警察傷害了人民群眾,同時也毀了自己、損害了職業形象。因此,作為經常接觸槍支、握有“生殺權力”的特殊職業,警察在工作紀律方面就不能與其他職業一樣,理應嚴之又嚴。
??? 警察周一至周五都不能飲酒,還可以保證有緊急任務時能隨叫隨到、快速反應。壞人作案,不分時間,任何時候都有可能發生重大或者是惡性案件。假如在八小時以外需要出警,喝了酒的警察能及時趕到現場嗎?即使能及時趕到,酒后的警察能做出冷靜理智的判斷、合理地處置突發事件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人民警察為人民,如果因為飲酒而不能全天候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不管是八小之內還是八小時之外,都難逃失職、瀆職之嫌。
??? 最嚴禁酒令雖好,但執行難在所難免。從自身角度說,警察不是圣人,也需要與親朋好友交往,工作日期間的八小時之外,肯定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酒場,有時的確盛情難卻;從監督角度講,全天候監督全體警察是否飲酒,存在很大的困難與挑戰;從處罰角度講,尺度很難把握,處罰輕了不足以起到威懾作用,處罰重了有可能傷及警察工作積極性。但是不管多難,利民好舉措都應該堅定不移地推行、落實。
??? 說一千道一萬,落實好警察工作日禁酒,需要多管齊下——提高警察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以自律為主;單位真抓實罰、以儆效尤,以嚴懲為輔;同時發動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內外用力。這樣,警察周一至周五禁酒的好措施,才能落到實處、行之有效,進而星火燎原、遍及全國。
??? □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