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理念在治國實踐中并不陌生,但引入治黨,卻有其新義。它首先表明,管黨治黨上升到法治的理念來認知和實踐。
四中全會作出的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它同時還指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并且要求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表明,管黨治黨、從嚴治黨邁出了新步伐。
事實上,中國共產黨制定了一系列黨內法規,但有的法規已經過時,有的法規需要修正,有的法規需要建立。另一方面,在實踐過程中,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無縫對接問題,需要解決。反腐敗在法治的軌道內進行,也需要強化。這些情況表明,管黨治黨本身也迫切需要法治化。說白了,就是按照法治的規律來更好推進管黨治黨。
這兩年,一大批黨內法規得到清理,一批大老虎落馬都是在法治的軌道內行進。另一方面,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紀檢監察機關查案、進行協作方面多有探索。這些情況說明,治黨理念不僅全面上升到了法治層面,更引入法治的思維和方式,以推進從嚴治黨的科學化、規范化、現代化。顯然,法治理念、思維、方式的全面引入,有利于優化治黨的理念和思路,黨內法規的建設也將邁上一個新臺階。
更重要的是,把法治的價值理念注入全體黨員干部,內化為他們的信念、外化為他們的行動,會對依法治國產生重大的促進作用。
應當看到,很多領導干部之所以敢違法犯罪,動輒成為大貪,一個重要原因首先就在于黨內法規約束太軟太松。黨紀當然要嚴于國法,但問題是很多嚴的黨紀,并未得到嚴的執行,導致很多黨紀形同虛設。這就產生兩個效應,一是使一些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淡薄,二是使一些人經常搞權大于法那一套。我們說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就在于以嚴的黨規黨紀,使各級黨員干部受到震懾,產生法的敬畏心。要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前提就是先把權力關進黨紀的籠子。有了這個先決步驟和條件,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權力違法的深度和廣度,同時也有利于培養不敢腐、不想腐的廉潔心理。
實現現代化是我們的目標,它內在地要求黨是廉潔的黨、政府是廉潔的政府,最終指向的是廉潔政治。一個廉潔的黨,贏得的是民心和公信力。一個廉潔的政府,贏得的不僅是社會公眾信心和信任,本身也會成為發展的最優環境。王岐山說,“一個廉潔的政府和風清氣正、規則公平的市場,是最好的投資軟環境”,講的正是這個道理。
在這個意義上,以法治理念引領治黨、治國,將會釋放新的動力,也將為中國發展釋放更多紅利。
□郭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