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同時還要求:“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并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由此可見,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只有依憲治國樹立憲法權威,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憲法集中體現人民的意志
憲法是由全體人民通過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體現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歷史證明,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強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有力促進了人權事業發展,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產生了極為深刻的影響。習近平總書記在 《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 “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
憲法始終確立人民的主體地位
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依憲治國,就是要依法保障全體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在全社會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在全社會形成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確立人民的主體地位,確實保障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
維護憲法權威才能充分保證人民權益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黨自身必須在憲法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作者為市委黨校教授)
□馮敬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