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并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據《法制晚報》記者統計,今年以來,至少有10個省份在下轄縣市開展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工作。
近些年來,一方面是全國各地的自然環境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人們渴望天藍、水清;另一方面有些企業恣意開采、浪費自然資源,毫無顧忌地排放廢水廢氣。究其原因,往往是地方政府、監管部門或出于地方保護,或因為利益勾結,對資源的無序損耗、環境的巨大破壞視而不見。
例如前一陣子山西官場“地震”,暴露出的官商勾結現象引發輿論關注。為什么山西的官商勾結比較嚴重?無非是因為那里盛產“黑金”--貪官和奸商圍繞著不可再生的煤炭資源瘋狂掘金。
某些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煤吃煤,帶來的惡果往往是持久而難以逆轉的。如今,針對領導干部展開轄區內自然資源的資產審計,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大舉措。
正所謂“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一屆政府班子的任期內,河道是否依然清澈、空氣是否仍舊清新、原生的林木還有沒有挺立在那里、地下的礦產是不是安然無恙……所有這些都應該和經濟發展數據一起,成為考核官員的重要因素。
有了針對自然資源資產的審計,官員在提振地方經濟的同時,就會把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大氣的保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就有望對“礦老虎”、“水老虎”產生有力的震懾作用。
可以想象的是,“環保賬單”不像經濟賬單那樣容易操作,所以在試點的過程中,要認真地摸底調查,搞清楚每個地方自然資源情況的“家底”,還要不斷地推陳出新,想辦法打造出一整套的評價體系。
其實,再復雜的事物分解開來,也都是可以量化的。比如說水的問題,就可以從儲量、水質、河湖中生物多樣性、生物總量等諸多因素的變化去分析判斷。和環保局局長“敢不敢下河游泳”相比,這一整套的數據當然更精準、更可靠。
不過,對自然資源進行審計,依靠傳統的審計人才遠遠不夠,真正做好這件事還需要“跨界合作”,需要培養出一支科學、專業的隊伍。
正如專家所說,從目前的制度來看,往往是“先離任、后審計”,所以對自然資源資產進行審計雖好,但效果難免打個折扣。我們期待在條件成熟、試點成功并進行推廣之后,能夠增加“任中審計”。
當然,“審計”總歸屬于“找后賬”的一種方式,而且很多工程項目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都是滯后的,這就說明任何類型的審計都不能取代源頭管理。
目前,在保護自然資源方面最需要的或許還是完善而嚴格的環評制度。事先防范加上事后審計再加上終身追責,這樣的“三道閘”如果都能實實在在地落下來,那么習主席所說的“青山常在,綠水常在,讓孩子們都生活在良好的生態環境之中”,就能夠從夢想照進現實。
□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