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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5月17日《華商報》報道,今年2月7日,從西安到銅川辦事的李先生在一家面館吃飯時,不慎將一個裝有百萬元工程合同及身份證、私章等物品的黑色提包丟失。張貼尋物啟事后,有人給他發短信說撿到了包,但因為報酬未談攏,至今仍未拿到自己的包。
雖然“拾金索酬”違背傳統美德,但并不違法。不過,不違法的行為也要掌握尺度,一旦逾越底線,就有敲詐勒索之嫌,情理法難容。
文/耳東圖/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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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5月17日《華商報》報道,今年2月7日,從西安到銅川辦事的李先生在一家面館吃飯時,不慎將一個裝有百萬元工程合同及身份證、私章等物品的黑色提包丟失。張貼尋物啟事后,有人給他發短信說撿到了包,但因為報酬未談攏,至今仍未拿到自己的包。
雖然“拾金索酬”違背傳統美德,但并不違法。不過,不違法的行為也要掌握尺度,一旦逾越底線,就有敲詐勒索之嫌,情理法難容。
文/耳東圖/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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