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村官官小,大權不比市長少。”村官雖處治理的“神經末梢”,卻管理著農村諸多方面的重要事務。比如,一些地方“三資”處置、國家惠農物資的發放等,都要經過村干部的手,特別是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農村事務涉及大量的拆遷、補償工作,村官可“插手”的機會不少,若對村官監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敗。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正在進行的“打虎拍蠅”行動可謂掀起“九級風浪”,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反腐高壓態勢對一些村級“蚊子”似乎影響不大,一些村官利用監管漏洞,插手工程建設,貪污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甚至從貧困群眾“口中奪食”。更令人咋舌的是,有的村官還態度蠻橫:“我就是個農民,能把我咋樣?”一句“能把我咋樣”,凸顯一些地方農村反腐的薄弱。
村官腐敗“零距離”發生在群眾身邊,“蚊子”雖小危害并不小,如果沒人管,甚至滿天飛,“打虎拍蠅”即便數量再多,群眾也不會滿意。農村反腐,不容小覷。
對于農村腐敗問題,紀委的監督作用仍有待增強,紀委“捉蚊子”應像“打虎拍蠅”一樣毫不留情。針對基層紀委干部多是土生土長,查辦村干部時常出現“熟人辦案”的狀況,亦可探索建立鄉鎮紀委異地交流任職、交叉辦案等機制,擺脫人情因素的干擾。
摘自6月2日《人民日報》
作者:江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