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傳
“70后”豬蹄、“80后”雞翅……有的比一些年輕人年紀還大的“僵尸肉”通過走私入境,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宵夜攤、餐廳。這些肉有的來自疫區,有的嚴重過期,用化學藥劑加工調味品后居然搖身一變成為“賣相”極佳的“佳肴”。6月份,海關總署成功打掉專業走私凍品犯罪團伙21個,涉及走私凍品貨值超過30億元人民幣。
“70后”豬蹄、“80后”雞翅,如此駭人聽聞的細節,倘若不是海關總署的查緝行動,公眾幾乎不敢想象;這也再次印證了那個可悲的事實——無良商販潰爛的道德底線,只有我們想不到,沒有他們做不到。
走私凍肉如何逃過層層監管竄上餐桌,輿論追問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打擊走私力度亟待加強,二是對走私商販必須重刑懲處。確實,凍肉走私首先是個走私問題,既要讓無良商販不能走私,也要讓無良商販不敢走私,為此,必須在打擊力度和懲處力度上發力。一方面,打擊走私凍品需要海關、公安、工商、檢驗檢疫等多個職能部門配合,倘若“誰都參與、誰都不管”則不可能有力度;另一方面,無良商販走私“僵尸肉”或者“疫區肉”到國內,無異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理當嚴懲。
但將走私凍肉運到國內,畢竟只是完成了最初的環節。這些走私凍肉隨后在國內的運輸環節,為何未曾遇到阻攔?正規的冷庫為何能給這些走私凍肉提供儲藏,并且從來不被相關部門查處?來歷不明的走私肉品何以能夠通過批發市場,進入大排檔、餐館,甚至是正規超市?在終端零售環節,有效的食安監管又體現在哪里?為何“僵尸肉”不是被層層監管發現,而是被海關查緝曝光?是否只要走私成功,后面所有的市場監管環節都形同虛設?
所以,別把“僵尸肉”竄上餐桌不當食安丑聞,這不僅僅是打擊走私的問題,更是一整套食安監管體系失效的問題。“僵尸肉”竄上餐桌,是典型的食品安全丑聞。食品安全監管不力,讓走私進來的“僵尸肉”得以暢通無阻地在市場上流通,極大地降低了無良商販被發現被查處的違法成本,使其敢于鋌而走險為了暴利無所不用其極。
據長沙海關保守統計,湖南最大的凍品批發市場紅星冷庫每年吞吐的80萬噸凍品中,約三分之一是來源不明的境外凍品。這一數據,食品監管部門是否知情?市場上流通的肉品,究竟有多少可以在監管大數據中被追根溯源?“僵尸肉”竄上餐桌再次發出警醒,亟待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構筑更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保障公眾“舌尖上的安全”,不僅要嚴厲打擊凍肉走私,不僅要嚴懲無良商販,更要強化一整套的食安監管,讓“僵尸肉”即便僥幸走私成功,也依舊在食品流通市場上寸步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