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陳廣江
“入行滿一年的已婚女工可提出生育計劃安排申請”、“員工生育計劃一經確定,對未按照計劃懷孕而影響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罰款 1000元”……近日,網曝河南省焦作市山陽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對員工做出如此要求。該信用合作聯社回應稱,該辦法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尚未正式下發、執行。
報告領導,我想懷孕,請您允許!這樣一幕,既荒唐又可悲,讓女性的尊嚴和權利無處安放,讓法律法規淪為一紙空文。懷孕需排隊,雖然很雷人,卻是多年屢打不破的潛規則,且廣泛存在于教師、醫護、導游、演員、模特等多個行業。如此“坑媽”的潛規則不能繼續荒唐下去了。
早在2005年,《中國青年報》就直白地指出,和諧社會絕對不容任何行業存在“排隊懷孕”這樣無視國法的荒唐行徑。但十多年過去了,類似踐踏女性權益和法治尊嚴的奇葩規定依舊存在于很多行業。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排隊懷孕”的潛規則何時打破,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
本質上荒誕的事情,總有貌似“合理”的一面。當事單位和企業的說法眾口一詞,即為避免扎堆生娃影響工作,不得已而為之。但,如果正常工作的開展要建立在踐踏女性權益和尊嚴、置法律法規于不顧的基礎上,那么只能說明我們的用人制度是病態的,相關領導或管理者的能力也是不合格的。總之,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排隊懷孕”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
一些用人單位為何膽敢如此肆無忌憚?除了勞資關系不平等外,主要原因是法律制度存在漏洞。在計生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中,對侵犯女性生育權行為,缺乏有效約束和懲罰條款,即使女性做母親的權利被非法剝奪,也難以追責和索賠。假如女性生育權被侵犯,可以提出巨額索賠,甚至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相信沒有哪個單位敢以身試法。
女性生育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基本人權,而且事關培養合格下一代的重大社會問題,其意義遠遠高于女性在具體工作中的貢獻?!芭抨爲言小敝蚤L期存在,恰恰說明整個社會在認識上、理念上存在誤區,沒有充分意識到踐踏女性生育權所造成的長遠傷害。為了生存,女性隱婚、輪流懷孕、排隊生子、不敢休滿產假……這既是職業女性生育權的尷尬,也是整個社會的尷尬。
盡管呼吁了很多年,但女性就業歧視和生育權保護等問題依舊形勢嚴峻。即使單位撤銷了“排隊懷孕”的雷人規定,但骨子里潛規則也難以剔除?,F實中,單位“整人”的花樣很多,若女職工“不聽話”,待遇降低自不必說,飯碗能否保住都是問題,甚至最后你不得不辭職。更氣人的是,有領導還會說,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活人滿大街都是。
因此,很有必要重申常識:“排隊懷孕”的潛規則該壽終正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