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的6月份是全國安全生產月,且都有一個鮮明的主題,全國各地都會積極籌劃組織一些安全活動,這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但是,今年的“安全月”僅過去一個多月,就發生的天津港“8·12”重大爆炸事故,不啻于給了我們一記響亮的耳光,不得不令人擔憂與反思。
???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慘痛的教訓警示我們,抓安全不能只注重在“安全月”里,而是要把功夫下在平常,有“月月都是安全月”的意識和實際行動,用制度的硬約束,把安全思想、安全行為貫徹落實到每年、每月、每天、每時、每刻,每一個環節,每一個細節,才能確保企業不出事故。
??? “喊破嗓子”作秀,不如“甩開膀子”作為。抓安全不在于你說了多少,而在于你做了多少,要的是真抓實干,把預防計劃做扎實,把安全措施做到位,而不是“夸夸其談”“花拳繡腿”。
??? 堅持事故預防,不當“事后諸葛亮”。抓安全與其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出了事故進行“斗、批、改”,不如平時抓好“學、預、管”,“薪”沒了,“沸”自然就止了;與其“亡羊補牢”不如“未雨綢繆”,提前做好預想、防范和反事故演習。總之,抓安全要當“事前諸葛亮”,不能只注意“表”,還要抓住“里”,在“心”字上做文章。
??? 切忌出了事故臨時抱佛腳,堅持安全管理常態化。抓安全是一項系統、長期、復雜的工程,需要長期堅持,永遠在路上。事故往往發生在一閃念間,因此,容不得絲毫的麻痹和松懈。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矢志不渝地堅持“月月都是安全月”的理念,抓平常、抓經常,消除安全神經疲沓和僥幸心理,真正把安全意識和安全規程融在血液里,烙在腦海里。□胡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