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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指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七個有之”,即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愿、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對于黨員干部來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杜絕“七個有之”,既是政治立場問題,也是工作的現實需要,必須緊緊抓住不放。
??? 認識上要清醒。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查處的大案要案,背后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團團伙伙、小圈子、小山頭、宗派主義和人身依附,損害了黨內統一,影響了政令暢通。正是由于“七個有之”確實存在,且給黨的事業造成了極大危害,習近平總書記才反復強調要“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 行為上要自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要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這是一條根本的政治規矩”。要達到這個要求,就要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嚴格落實“十不準”和 “七個決不允許”,防止和克服政治上的自由主義,對中央決策不猜測、不議論,不信不傳政治謠言和小道消息;自覺遵守黨章這個總章程、總規矩,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增強政治定力、站穩政治立場。嚴守組織紀律和組織原則,認真學習相關規定,明底線、知紅線,始終嚴以律己、心存敬畏,慎始慎獨慎微,確保不逾規、不越矩。
??? 糾治上要堅決。每個人都當經常深查自己在“七個有之”方面存在的問題或苗頭,切實做到不愧黨、不愧心。黨員干部在抓工作落實時要嚴謹細致,主動找規則,對著規定找差距、找問題,而不是故意找制度缺陷、用規定盲區、搞隨意變通、打擦邊球等等。要逐條對照“七個有之”內容,常查自身有無違規違紀之事,力爭苗頭早發現、問題早暴露。一旦發現問題,要從嚴要求,決不放縱,堅決維護黨紀國法及規章制度的嚴肅性,用實際行動推進法制社會的建設,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