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使解決大班額和“全面改薄”中新建、改擴建學校符合山東省中小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標準,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要求,經慶云縣學校建設指揮部研究,特制定 《慶云縣學校周邊環境十不準》,望各鄉鎮、各部門參照執行。
??? 一、嚴禁學校周邊500米范圍內設立生產和儲存有毒、有害的危險品或企業。
??? 二、嚴禁學校周邊500米范圍內設立氣源調壓站、加油站、加氣站、煙花爆竹零售點等易燃易爆設施或企業。
??? 三、嚴禁高壓輸電線、高壓電纜、天然氣主管道、輸油管道跨越或穿越校區。
??? 四、嚴禁學校周邊100米范圍內建造各種信號塔、手機基站、高壓變電所等高壓輻射設施。
??? 五、嚴禁校園及周邊200米范圍內建造養殖場、垃圾場、看守所、醫院傳染病房、太平間、殯儀館、祠堂、教堂、廟宇及公墓等。
??? 六、嚴禁學校門前和兩側100米范圍內設立集貿市場和流動攤點。
??? 七、嚴禁在校園周邊建造高層建筑,影響校園采光、通風。
??? 八、嚴禁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打場、堆物、取土等。
??? 九、嚴禁在離學校200米可行范圍內開設臺球室、網吧、彩票投注站、煙草零售點等不適合少年兒童參與的娛樂性或盈利性場所。
??? 十、嚴禁與學校相鄰的高速路、國道、省道、城市主干道等交通要道不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或設立隔離防護設施。
慶云縣學校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