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通訊員 趙登亮)近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印發了《關于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的通知》,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政策進行了調整。 《通知》規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6.5萬元提高到8萬元。調整后,納入統籌基金報銷費用1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以下部分,在一、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5%、92%、90%。
??? 據了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構成。其中,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用于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藥店購藥和住院后個人負擔的費用;統籌基金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而統籌基金又包括基本統籌金和大額統籌金,此次調整就是提高了基本統籌基金的年度支付限額。職工醫保基本統籌金提高到8萬元后,再加上大額統籌金的年度支付限額50萬元,參保職工每年的報銷額度將達到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