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積極貫徹落實省、市今冬明春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會議精神,從2015年12月10日零時至12月17日24時,啟動大氣污染防治二級預警,采取十項措施,全面治理大氣污染。
一、建筑施工工地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土石方作業。
二、停止城市建筑拆遷、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
三、國、省干線停止土方作業、增加城市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頻次。
四、督導10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暫停使用,重點大氣污染排放企業停產。
五、嚴禁焚燒廢舊塑料、橡膠、皮革、生活垃圾、農作物秸桿、枯枝樹葉、雜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六、向大氣中排放煙塵、粉塵的企業,實行限產、停產措施。
七、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車停駛30%。
八、未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或油氣回收治理設施不能
正常運行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一律停止使用。
九、無油煙治理設施或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的餐飲業、燒烤攤點一律停止營業。
十、禁止黃標車進入國道、省道、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