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動機械是指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各種移動式機械設備,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起重機、拖車等。
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這些擁有發動機的特殊車輛已經成為佛山大氣污染治理的新目標!《佛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修改建議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建議稿”)在一審及征求意見后,名稱迎來大改。與一審時的“車船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不同,更名后草案修改建議稿適用范圍相應調整:適用對象不再包括船舶,但是增加了挖掘機、叉車等非道路移動機械。
昨日,佛山市人大召開媒體通氣會,對草案修改建議稿的具體措施和意見進行討論。據悉,草案修改建議稿將在本月17日~18日舉行的人大常委會上進行二審。
有何變化?叉車等納入適用范圍
記者留意到,該部環保法最新的修改稿已更名為《佛山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條例的適用范圍不包括船舶,但是增加了非道路移動機械。具體而言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起重機、拖車等。
佛山市環保局總工程師趙穎稱:“目前對于非道路移動機械僅在生產或者進口環節進行管控,沒有對使用和環節進行管理,導致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和防治受到忽視。”趙穎稱,條例聚焦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氣污染和防治,契合佛山實際。
對于將船舶剔除本地條例的適用調整,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科員陳治艷稱,“由于船舶的排氣標準和相關行為處罰規定不清晰,船舶納入條例范圍時機尚不成熟,等時機成熟時再做考慮。”
如何管理?使用前要申報超標罰5000元
對于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問題,草案修改建議稿明確規定,非經法定程序,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上路行駛。同時規定將在本市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申報制度。裝載機、推土機等機械的企業和個人在使用前5個工作日向交通部門、住建、農業等主管部門進行申報使用。如果未向主管部門申報或謊報、瞞報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可處3萬~5萬元罰款。
“將所有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如家庭剪草機等納入申報監管范疇不符合實際,監管范圍將從大型機械入手,以倡導社會的環保意識。” 陳治艷稱,屆時將出臺相應的標準進行規范。
同時,環境主管部門將定期對相關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監督抽查,如果使用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將處以5000元罰款。
爭議:設立低排區是否靠譜?
佛山機動車保有量大,而往來過境的外地籍貨車超標排放更是加劇了大氣污染的嚴重程度。對此,草案修改建議稿也出臺了新管理舉措: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佛山可在本市范圍內劃定機動車低排放控制區,以禁止高排放機動車駛入。凡是限制行駛的機動車或者非道路移動機械在限行區上路行駛的,記3分,罰款200元。
昨日討論中,趙穎稱,根據禪城環保部門抓拍數據,超標排放的車輛有七成是外地車。“佛山通過設置機動車低排放控制區的方式,來限制高排放機動車的通行,是有效解決長期在佛山行駛的外地籍高排放機動車難以監管的現狀。”趙穎認為,佛山設立此條例,所有在佛山行政區域內行駛的車輛都一視同仁,共同防治污染。另有市人大相關負責人稱,佛山出臺這樣的條例可解決實際需要,也是在立法層面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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