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區(qū)糜鎮(zhèn)西李家樓村與崔家村幾百年來不結親。為什么會這樣?說來話長。
幾百年前,在崔家村東北角有一松林。松林內有幾個小小的墳頭,看樣子這是老墳了。每逢臘月門一進,西李家樓村和崔家村的孩童都到這松林折松枝,以備插松門、綁天燈。相處融洽,其樂融融。
這年,因折松枝兩村孩子發(fā)生糾紛,大人也不壓氣,逐步由口角演變?yōu)橹w摩擦。從此,西李家樓村不再容忍崔家村孩童進入他的松林。崔家村人認為靠俺村這么近的松林,都不準咱的孩子折松枝,這是叫人欺負到家門上來了。所以就產生了要把松林據(jù)為己有的想法。
于是,官司由地方打到德州。正趕上此時的州官也姓崔,由于同宗觀念,他想讓崔家官司打贏。可是細細分析,崔家太缺乏證據(jù)了,只好調解:都消消氣,兩年后再處理此案。
兩年后,再審此案,以墳墓中的墓志銘為確鑿證據(jù),把本屬于西李家樓村的松林和3畝2分地一同判給了崔家村。西李家樓村自知冤案,事實面前卻無力翻案。
幾百年后的今天,我和劉鳳樓為挖掘“鄉(xiāng)村記憶”的歷史,在崔家村采訪了當年官司贏家的后人崔洪志,他道出實情。
在雙方都沒有真憑實據(jù)的前提下,當時的州官崔氏,授意:在莊稼沒人后,崔家村人利用大雨前漆黑的深夜,掘開墳墓的相應位置,把事先做好的墓志銘埋進去。
兩年后重審此案,崔州官很認真地到實地勘察。掘開墳墓,扒出墓志銘。以物證為依據(jù),“光明正大”地把本屬于西李家樓村的松林和3畝2分地“合情合理”地判給崔家村。
從此,西李家樓村與崔家斷絕來往,不再結親。幾百年的煙云瞬間過,“度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現(xiàn)在兩村關系相當融洽。但是,兩村不結親的規(guī)矩,卻一直流傳了下來。
王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