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撰稿人張明福李學武
武城縣老城鎮的軍營村村中大街矗立著一塊近300年的石刻,名叫龍王嘴水道碑,不僅記錄著軍營村的輝煌歷史,而且詳細記載了發生在雍正年間的一場水利糾紛。
曾是德州衛大前所駐地
軍營村的名稱大有來頭。600多年前,朱元璋推翻了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政權,在南京建立起明帝國,出于對北元勢力斗爭的需要,在京杭運河沿線廣設衛軍。其中,設在德州的德州衛,駐地德州,但其駐軍則分布在臨清以北至吳橋以南的運河兩岸。
按明時軍制,衛下設5個千戶所,每個千戶所設10個百戶所,每個百戶所下設2個總旗,一個總旗設5個小旗,每個小旗編制為11人。千戶長當時的官階為正五品,比通常的七品知縣還高兩級。
軍營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為德州衛大前所的駐地,也就是大前所千戶長的官衙所在地,相當于今天的一個師部機關,下轄二屯、三屯、四屯、五屯、六屯、七屯、八屯、九屯、十屯。其中大部分屯莊坐落于今武城縣西南與夏津縣西北的運河東岸一帶,只有第十屯坐落于現臨清市境內。
明清鼎革之后,衛所不斷遭到裁撤。清末運河漕運停止后,衛所建制徹底消失,原衛所所轄屯莊就近劃歸地方管理。軍營村即歸武城縣管理,所轄百戶所大部分歸夏津縣管理,第十屯則歸臨清市管轄。據軍營村的老人們講,軍營村與別的村莊不同的是,村里的廟宇大概有五六座之多,一直到解放后才逐漸荒圮,被拆除。現在遍尋村莊周圍,已無任何衛所留下的痕跡,只有這塊日益風化的石碑,仿佛還能告訴我們這里曾是德州衛大前所的駐地。
村南蓮花池勝景
軍營村位于武城縣老城鎮南部,處于武城南大洼的東北邊緣,南大洼是衛運河東側的洼地,與夏津縣渡口驛、雙廟、白馬湖等鄉鎮的洼地相連,清時統稱蓮花池。村北有一條入東沙河的水道,明清時期稱龍王嘴。當時,夏津白馬湖及武城蓮花池一帶的雨水、運河溢水全部靠此水道流入東沙河,對緩解近萬畝洼地水災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蓮花池水域北自今武城縣的軍營、黃溝、閆溝等村,南至夏津縣的二屯、夏莊一帶,西自武城的呂洼村,東至大小十八戶村一帶。蓮花池南北長約5公里,東西寬2公里多,池底海拔高度為28米,總面積達8平方公里,因隋末漳南農民起義領袖竇建德在此養兵時,在此水域大量栽種蓮藕而得名。明清時,蓮花池分屬德州衛與武城、夏津縣所有,大約各占三分之一。清乾隆《武城縣志》記載:蓮花池在城南二十五里,本積水洼,忽產蓮花,馥郁異于他植,每夜雨時人過之即聞音樂,天晴如畫。
昔日的蓮花池是一個風光秀麗的水澤,吸引眾多文人騷客至此賞蓮吟詩。明代詩人向日紅游歷至此作詩《蓮花池》贊曰:“今只花貌芙蓉出,猶帶宮娃一段香。 ”清代詩人楊一峰游歷至此,看到萬頃荷塘鮮花爭艷的美景,欣然揮筆作詩《蓮沼并蒂》贊曰:“處處歌聲識采蓮,池荷萬頃葉田田。千層蒂并聊為璧,十里風香好放船。鷗鷺時看投水宿,鴛鴦妙合伴花眠。弄花掬水添圖畫,月印雙輪一樣圓。 ”
刻立水道碑源于平息水利糾紛
龍王嘴水道碑立于軍營村大街東段,位于古時的龍王嘴水道南200米處。碑高157厘米,寬62厘米,厚14厘米。碑座非常簡易,是由軋場碌碡改造而成,長70厘米,寬40厘米。目前石碑保護較好,大部分字跡仍清晰可辨。碑文內容是記述清雍正年間發生在此地的一場水利糾紛。
事情的原委是:清雍正三年(1725)秋,武城縣龍王嘴北面一帶的村民,為防本村水患,筑堤護村,幸虧土堤修得不夠牢固,很快被水流沖開。到了雍正八年(1730),運河又決,武城人修的水壩既寬又高,并私立石碑稱其為古堤,在堤上搭建臨時住房,派人24小時輪守。徹底擋住了蓮花池一帶排水通道,致使運河東側一帶近萬畝農田積水,土地顆粒無收,方圓百里的百姓深受其害。
當時,德州衛屯戶與夏津縣的民戶聯名上訴,分別到衛衙和縣衙控告武城縣村民堵住了龍王嘴水道,使白馬湖、渡口驛、八屯、七屯、四屯、三屯、閆莊一帶陷于水患,申請開挖排水溝。因武城縣與夏津縣在行政級別上是并列關系,德州衛與武城縣之間也不存在隸屬關系,故三處衙門均無法作出判決。
不得已,德州衛與夏津縣受災的鄉紳只得將官司打到濟南府和東昌府,兩府直接將案件上交駐守濟寧的河道總督衙門,河道總督衙門又轉交山東督糧道辦理。山東督糧道派員到夏津、德州衛所在的蓮花池一帶,進行實地勘測,寫出了詳細的調查報告,要求東昌府和濟南府合議決定,由德州衛與夏津、武城兩縣一起沿蓮花池東側邊緣,依據原來自然水道,開挖一條寬3丈、深5尺至6尺的排水溝,南起夏津縣的閆莊,北至楊莊鄉龍王嘴,全長10公里左右,解決了數萬人近萬畝土地的水患,為德州衛屯戶和夏津縣的百姓辦了一件實事。
乾隆元年(1736)五月,為了感謝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德州衛、武城縣、夏津縣的行政長官,也為了避免此類事件再次上演,德州衛大前所的第二至第九屯的8個百戶所及3個村莊以及夏津縣涉事的31個村莊,共同集資刻立了龍王嘴水道碑。
此碑正面除去碑額外,碑文內容有三大段:第一段是感恩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德州衛、夏津縣、武城縣有關官員;第二段是德州衛出資立碑的8屯3村與個人代表名單;第三段是夏津縣出資立碑的31個村莊與個人代表名單。碑刻陰面為督糧道與濟東道、濟南府、東昌府聯合判案的經過與判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