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邪教滋生發展的原因
??? 其一,群眾素質偏低,法律意識淡薄。當前身處貧困、落后地區的群眾自身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往往寄希望于借助超自然的力量擺脫疾病、貧困和災害,邪教組織則鼓吹能消災祛病、使人“升天”等迷信言論,成為群眾擺脫困境的精神寄托。當前民族宗教政策和國家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未能及時普及,在農村、城鎮等不發達地區,群眾法律意識淡薄,封建迷信思想依然存在。受“打工潮”帶動,農村青壯年及有文化人員外流,而留守的老、弱、婦、幼人群極易受邪教組織鼓吹、煽動影響。
??? 其二,文化建設滯后,宣傳工作脫節。在部分落后地區,群眾缺少必要的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和健康的文娛活動引導,文化建設、思想引導與群眾教育等工作開展明顯滯后,導致群眾信仰缺失、精神空虛。各類反邪教宣傳教育活動拘于形式、宣傳內容過于抽象,不能讓群眾從本質上認識到“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的欺騙性和危害性。而邪教言論的“大眾化”、“口語化”語言及所謂的形象生動的實例,又極易讓低文化層級群體喜聞樂見、入腦入心,因此走上邪教之路。
??? 其三,基層管理松散,懲處力度不強。在“防邪”工作過程中,部分基層組織管理不到位,基層干部素質不高,職能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群眾“防邪”意識淡薄,特別是黨、政、群、團組織在基礎管理機制上的變化,使農村普遍存在“活動有余而管理不足”的情況,導致“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乘虛而入。由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邪教人員多處于邪教組織的中下層,多數情況只能適用行政處罰,沒有達到必要的教育、懲處目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