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中國紀檢監察報》2018年5月31日一版《一份檢察建議書止住“踢皮球”》),今年3月份,福建省閩清縣池園鎮田地村群眾向該縣紀委監委舉報,稱村里有家塑料廠違法生產、排放廢氣污水,但村里不管、鎮土地所不管、鎮環保站不管,連縣環保局也不管,部門推諉扯皮、干部玩忽職守。接到舉報后,紀委監委立即對舉報問題進行初核,并向有關部門發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檢察建議書,在法治層面上向不擔當、不作為行為“亮劍”。結果,一劍刺破梗塞層,污染企業隨即被關閉。
身處基層,生活中遇到“踢皮球”的煩心事兒并不鮮見,究其原因有三:其一,部門職責不清。工作處在“九龍治水”狀態下,多頭分工但相互之間權責分配并不明確,協同機制欠缺,誰都不想管;其二,缺乏擔當精神。或因事情棘手,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捧在手里怕扎著,落到肩上怕追責,于是玩兒起“擊鼓傳花”游戲,玩兒起矛盾轉移把戲,誰都不愿管;其三,不重工作重人情。或因礙于人情面子,或因忌憚背后的人際關系,或因吃了人家的嘴軟,因此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能拖一天是一天。事情也就這樣一天天拖下來了,直到有一天引起輿論關注和社會關注,有關部門才會“高度重視”“立即行動”、甚至“連夜現場處理”。
誰“踢皮球”就“踢”誰,話說的有點兒狠,但動員十遍不如問責一次卻是不爭的事實。只有強力問責,倒逼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責任上肩,才能將推動工作落實變成行動自覺。 (張振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