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前七世紀,管仲治齊。在其輔佐下,齊桓公成為春秋“五霸”之首。齊國之盛,正是第一場經濟大變革的結果。
??? 周朝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在黃河中游,而齊國地處偏遠的膠州半島,很像改革開放之初的廣東、福建,地狹、濱海、遠離中央政治中心,齊國的開國者是姜尚公,非姬姓王族,變法之初,屬邊遠小國。中國從第一次搞經濟變革開始就呈現出一個鮮明的特點:觀念的優先往往比資源的優先更重要。
??? 在漫長的前工業時期,經濟治理的流派無非兩種,一個是重農主義,一個是重商主義。哈耶克認為,東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農輕商,對商業的厭惡是一個共同的早期傳統。然而,商人出身的管仲,是極其少數的重商主義者,他最擅長的是配置資源,提高效率,以妥協和謹慎的方式重建各種秩序,很有“企業家精神”。
??? 管仲變法中有一項頗為后世熟知的政策:“四民分業,士農工商”。這一政策的要點是,把國民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四民分業,可以“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于交流經驗,提高技藝;可以“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生產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營造專業氛圍,使民眾安于本業,不至于“見異物而遷焉”,從而造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造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使子弟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專業技能。
??? 專業分工、子承父業的制度讓齊國的制造業技術領先于其他國家,《考工記》對齊國手工業作坊有很多記錄,以絲綢為例,我國最早出現的絲織中心就在齊國首都臨淄,當時,臨淄生產的冰紈、綺繡、純麗等高檔絲織品,不僅齊國國內供給充分,還大量暢銷周邊各諸侯國,乃至“天下之人冠帶衣履皆仰齊地”。
??? 把社會各階層按職業來劃分管理,管仲是歷史上的第一人,這種專業化的商品經濟模式,自兩漢以來被尊奉為基本形態及指導原則。細致的職業化分工及世代相傳的制度安排,是中國早期文明領先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 作為具有多年從商經驗的政治家,管仲早已發現工商業的贏利能力大于農業,而振興商品經濟更是增強國力的最佳途徑。他在齊國推行了涉及產業、稅收、價格等多個領域的整體配套改革。他搞的那一套,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放活微觀,管制宏觀”。
??? 所謂“放活微觀”,就是對內刺激商品經濟的發育,對外降低關稅,形成“如水歸壑”的市場聚集效應。齊國地處海濱,漁業和煮鹽業一向發達,管仲規定,魚鹽可以自由出口,關隘只登記而不予征稅,以便利諸侯各國。其他的出口商品也實行單一稅制,在關隘征過了的,在市場上就不再征了,反之亦然。
??? 對于前來齊國做生意的商人,他更是大開國門,無盡歡迎,提出“空車來的不要去索取稅費,徒步背東西來的不要去征稅”。他還建議齊桓公專門設立招待外國商人的客舍,每三十里有一處,來一乘車者供給本人飯食,來三乘車者供給馬的飼料,來五乘車者配備可供自由調遣的人員。從此,“天下之商賈歸齊若流水”。據計算,臨淄的居民人數達30萬之多,是當時世界上最大規模、最繁華富足的城市,而與其同時的雅典城人口不到5萬。
??? 所謂“管制宏觀”,就是強調政府對經濟的宏觀管理,其手段則是從財政、稅收和價格三方面綜合入手。
??? 在農耕時代,對于國家的內政來說,最重要的商品當然就是糧食——中國自古存在商品糧交易,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商品糧占糧食交易總量的百分之八十。管仲對糧食政策十分重視,在重要的農業稅上,他并不像一般的治國者那樣,要么橫征暴斂,要么一味降低,譬如孟子就認定,國君是否實行仁政,“什稅一”——只征收百分之十的農業稅是一條鐵線般的標準。管仲的政策是兩年征稅一次,大豐收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如遇饑荒,則免稅。這一機動稅率,明顯比孟子的“什稅一”要靈活和現實得多。此外,管仲還建立了國儲糧制度,國家采購囤積了大量糧食,其數量足以控制市場糧價的波動,以達到豐饑平衡的功效。管仲對糧食十分重視,他不容許任何人操縱糧價,嚴禁在饑荒之年利用糧食買賣欺壓農民,糧價波動必須由國家掌控。
??? 在宏觀管制的戰略思想下,管仲最重要的制度創新是鹽鐵專營:“唯官山海為可耳。 ”
??? 在農耕時期,鹽和鐵是最為重要的兩大支柱性產業,無一民眾可以須臾離開。管仲提倡鹽鐵專營,但不是主張政府親自下場,創辦國營鹽場或國營鐵廠。比如鹽業,管仲實行的是專賣政策,開放鹽池讓民間自由生產,然后由國家統一收購。由于控制了鹽業的銷售和產量,進而控制了價格,齊國的鹽銷售到別國去,售價可以抬高到成本價的四十倍,國家和商賈都得利頗豐。
??? 在冶鐵業上,管仲實行的是國有民營。他首先嚴厲地強調了國家對所有礦山資源的壟斷,所謂“澤立三虞,山立三衡”,他出臺法令宣布,只要一發現礦苗,就馬上要由國家保護和封存起來,有敢于擅自開采者,左腳伸進去的,砍左腳,右腳伸進去的,砍右腳。之后,政府又控制了鐵器的定價權,并對所生產出來的鐵器進行統購統銷。在這些前提之下,管仲開放冶鐵作坊業,允許由民間商人自主經營,其增值部分,民商得七成,政府得三成,相當于征收30%的所得稅。由政府控制資源所有權,然后把經營權下放給民間商人,以一定比例分配利潤,這就是后世非常流行的“資產國有、承包經營”的雛形。
??? 就與各諸侯國的關系而言,“以商止戰”就是擴大對外貿易,并以軍事的威懾力維持均衡。齊桓公曾多次召集諸侯會盟,儼然成為諸國的盟主,每次會盟,除了炫耀國力之外,重要的內容就是以霸主身份統一各國的關貿稅賦。公元前679年(齊桓公七年),齊國會盟諸侯,達成關稅協定,市場交易的稅賦為百分之二,進出口關稅為百分之一。第二年,齊國再度會盟諸侯,規定與會各國要修建道路,劃一度量標準,統一斤兩稱數。這些做法,好比是在創建一個區域經濟的關稅同盟體,這在兩千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是國際貿易的游戲慣例。
??? 當齊國與周邊國家關系不協時,管仲似乎更樂于用商戰的辦法來削弱其他國家的勢力。在《管子·輕重戍》中記載——魯國和梁國都是東方的大國,特別是魯國,向來與齊國并稱“齊魯”。魯、梁兩國的民眾擅長織綈,這是一種厚實而光滑的絲織品,用它裁剪而成的衣服是當時最高檔的服裝。管仲就懇請齊桓公帶頭穿綈衣,還讓他的左右侍從也跟著穿。很快,穿綈織的衣服成了齊國上下的時尚。雖然綈的需求量猛增,供不應求,管仲卻不允許本國人生產綈織品,而是一律從魯、梁兩國進口。管仲召集這兩國的商人,對他們說:“你們為我織綈十匹,我給你們三百斤銅,如果織了百匹,我就給三千斤銅。這樣一來,你們兩國即使不向人民征收賦稅,財用也足夠了?!濒?、梁兩國果然中計,在政府的鼓動下,民眾紛紛從事綈的紡織,農事因此荒廢。一年多下來,糧價暴漲。到了這時,管仲下令關閉與魯、梁的通商關口,不再進口一匹綈布。兩國經濟頓時崩潰,難民紛紛涌入齊國,管仲順勢讓他們去開拓齊國的很多荒地,反而促進了農業生產。魯、梁從此一蹶不振,魯國的國君不得不親自到齊國去納幣修好。
(轉自5月28日《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