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陸續收到了
疫情提示短信↓↓↓
【疫情防控溫馨提醒】您好,根據大數據分析和您近期的旅居史,您近期可能與新冠肺炎感染者存在直接或間接接觸,存在一定的感染風險。為了您和家人健康與社會安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請您在收到本信息后立即主動聯系所在的社區(單位、賓館),及時告知本短信情況,并按照當地要求進行流調隨訪并視情況落實必要的檢測隔離等措施。如未履行疫情防控義務造成傳染病傳播擴散,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省委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收到了,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我理解的是不是去了一些風險區,可能會收到這種信息。”這樣的內容讓部分市民有些茫然收到短信的市民該做些什么呢?
“如果市民收到這種短信,首先不要恐慌,先判斷一下近期有沒有去過中高風險地區,以及有沒有去過外市、外省。如果提前沒有報備的話抓緊向社區報備,然后咨詢一下政策,如果確定自己沒有出過德城區的話那就執行三天兩檢做好疫情防控。”新湖街道南關社區黨委書記李雅琴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等措施是一切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如果拒絕接受核酸檢測屬于違法行為。如因拒不接受核酸檢測而產生嚴重后果的,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如存在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