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米內才能看清人
實驗用車兩輛,A車和B車,兩車相向,A車在不同距離分別開啟遠光燈和近光燈,B車上的攝影記者則通過鏡頭顯示兩種燈光對B車司機
100米遠光 在B車望向A車只能看到一團刺眼的光,看不出A車形態,更看不出A車前方站立著人。
100米近光 B車望向A車,司機感覺視線較為柔和,能夠隱約看出A車車身形態和前方的人影。
50米遠光 B車司機只能看出對方發射出的強光,看不出A車形態及車前的人。
50米近光 B車司機感到視線清晰,能模糊看到A車車身形態,能看到車前的人。
30米遠光 B車司機能隱約看出A車形態和車前的人。
30米近光 能看出車身形態和車前站立的行人。
10米遠光 B車司機只能看清楚A車車牌號和模糊的輪廓,也能看清A車旁邊有人,可人的上半身輪廓并不清晰。
10米近光 B車司機可以清晰地看出車輛型號及輪廓,并能看清A車旁邊站立人的穿著和輪廓。
5米遠光 B車司機可以清楚地看清A車情況,并能看出旁邊人的身體和情況。
5米近光 B車司機可以清晰地看清A車情況,并能看出旁邊人的身體和情況。
結論:實驗表明,車輛會車開啟遠光燈時,在100米到30米的距離之內,對對面車輛駕駛員的視線影響明顯,在兩車相距30米時,對面車輛駕駛員才能隱約看出前方有行人,相距10米時才能看清楚前方有人。(晚報記者 張康 楊鳴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