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金平
明清時期禹城出現了幾個仕宦家族,每個家族中都培養了多個科舉人才,或諸生、或舉人、或進士,這些家族有劉家、韓家、于家等,其中劉士驥所在的劉氏家族可說是獨占鰲頭。劉士驥本人、與其父劉中立、其六世孫劉振斯,七代三人皆為進士,劉士驥著作《蟋蟀軒草》詩文集流傳至今,是典型的文化世家。
諫官直疏、勤政愛民的劉中立
劉中立,字健甫,號禹坪。少年時聰穎,好讀書,心無旁騖。嘉靖四十三年(1564)為舉人,隆慶五年(1571)成進士。兩任六科給事中,給事中是諫官。劉中立在任上所做所為,既表現了見識,也展示了膽識。先任工科給事中,當時滹沱河河水泛濫,威脅京畿地區。劉中立上章提出數條措施,一是恢復舊河道;二是權益處理,不能墨守成規;三是保證錢糧充足,不能增加百姓負擔。遺憾的是上疏不能上達。當時張居正當權,打算把劉中立羅致為親信,但是劉中立堅持不為朋黨,并且彈劾張居正屬下違法亂紀者,與張居正據理力爭是非。后遷官兵科給事中,能持公正,杜冤情,被派任地方官。
先為陜西右參議,專管商洛地區。每天勤于處理訴訟案件,一年后監獄中逐漸空置無人。遷官河南按察副使,制定捕盜方法,使得開封無盜賊案件發生。又遷山西左參政,守河東地方。這個地區礦盜猖獗,聚集數千人。劉中立用擒賊擒王之法,獲誅帶頭者,一舉平息了多年積累的禍亂。山西遇到大饑荒,劉中立全力救災,廢寢忘食,督辦煮粥賑災,救災人數以千萬計。三年后遷陜西按察使,職務品級為正三品。整頓吏治,剔除弊端,官場肅然。處理案件,用法平允,平反者數量非常大。有高官以重金請求妄斷官司,他直接厲聲拒絕。年方五十因心痛去世,死后入祀鄉賢祠。
官居翰林院檢討、文傳《蟋蟀軒草》的劉士驥
劉士驥,字允良,別號祝陽。劉士驥少秉異質,七八歲即能對屬文,遣詞造句,辭義兼美。萬歷十四年(1586)舉人,名列山東第四。此后卻屢試不利,到了三十二年(1604)中三甲第230名進士。同年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劉士驥的文辭優異可見一斑。三年后館選,按慣例一省至多留一人,濱州王家植已在留館名單中。劉士驥當撥入省臺部門,當事者以為館選應該論才不論地,劉士驥竟被授予檢討一職,檢討品級雖為從七品,正如庶吉士等職一樣,翰林院任職被當時重視,宰相人選皆從翰林院出,被視為儲相,尊稱太史。劉士驥留心古今經世濟民之學,研究典章制度,對書全面,論說有關社會利弊。但是因考慮到母親年老有病,需要孝養,毅然上疏辭職,回鄉侍親。回鄉后,生活簡約。遇災年,則求上官緩賦稅,倡紳士煮粥食。后亦入祀鄉賢。
明清禹城著述寥寥無幾,劉士驥《蟋蟀軒草》是僅有的一本存見詩文集,非常珍貴。《蟋蟀軒草》被《四庫全書》存目,齊魯書社1997年出版《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出版發行,使得閱讀者容易看到。這本詩文集約有15萬字,各種文體兼備,詩有七言歌行詩、五言律詩、七言律詩、五言排律、七言排律、五言絕句、七言絕句,文有詔、疏、奏、表、箋、議、對、論、考、記、序、引、說、解、辨、頌、箴、碑、墓碑、墓表、銘、志銘、行狀、行略、文、祭文、書、啟、書牘等。內容上也非常豐富,單就詩歌而言,有抒懷詩、寫景詩、送別詩、唱和詩、游仙詩、悼亡詩、賀壽詩等。劉士驥作為翰林院檢討的身份的詩文創作,既有很高的藝術性,也有較廣的認識價值。如其五律詩《登泰禹樓》:“殘暑千家雨,斜陽萬木蟬。登樓望秋色,何處不凄然。宦況銷頒白,年華付草《玄》。浮生是泡影,吾意欲逃禪。”遣詞講究,用典貼切。融情于景,意味深遠。委婉地表達了對百姓生活的關心與對人生寥廓的感慨。
重視儒學,劉振斯三任知縣
劉振斯,康熙五十九年(1720)舉人,雍正二年(1724)進士。嘉慶《禹城縣志》卷八《選舉志》“進士”條載:劉振斯“士驥之孫,歷任元謀、清流、安平知縣”。劉士驥是萬歷甲辰年(1604)成進士的,39歲。劉振斯是雍正甲辰(1724)年成進士,中間差了120年,于理不合,因此,《禹城縣志》所記“士驥之孫”,當為“士驥世孫”,或者“士驥后世子孫”之誤。今有同治十三年(1874)年續修《劉氏族譜》之世系有載,士驥生五子、仲子執玉,執玉生漢史,漢史生三子、仲子樸,樸生昐,昐生五子、二子振斯。故知振斯為士驥六世孫,劉振斯,字克宜,號紹陽。
雍正八年,劉振斯任元謀縣知縣時,重視儒學,改善教學條件,重建儒學殿廡,規模較前倍為弘敞。據道光《清流縣志》卷四《職官志》載,劉振斯于雍正十三年(1735)任清流縣知縣,直至乾隆六年(1741),共六年。劉振斯任安平縣知縣事跡闕如。總之,關于劉振斯的材料僅止于此,其生平難于詳知。
(本文為2022年度德州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2022DZZS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