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官勤政清廉,忠君恤民,敢于同危害朝政的藩王、奸相等邪惡勢力進行斗爭;在朋黨交替執政的特殊時期,他抗強權明是非,以致3次憤憤離開朝堂;為了大明江山社稷,他幾次冒犯龍顏、說服權臣,挽救了無數官吏和重臣后代的生命。他就是被萬歷皇帝稱作“柱國名臣”的明代大臣——葛守禮。
公正嚴明,得到皇帝稱贊
葛守禮(1502—1578),字與立,臨邑縣德平鎮人,嘉靖八年(1529)考中進士,被授河南彰德府推官,掌管刑獄與負責官吏考核。
當時,彰德府監獄內關押著一名巨盜,他在獄中誣稱是受某個大戶人家指使,受到株連的有100多人。葛守禮經過仔細勘問審訊后,證明這個大戶人家的清白,將受到誣陷的人們全部無罪釋放。此外,在趙王府的輔國將軍朱祜椋犯法一案中,雖然犯罪事實明確,但以前審判此案的官員因為怕得罪趙王,故將案子久拖不決。不得已,朝廷御史推薦葛守禮來審理此案。葛守禮通過調查審問,查明朱祜椋的犯罪事實,當即依律判罪,趙王朱厚煜也因為庇護和縱容家奴受到警告。冬至節到,按照慣例地方官員要到藩王府中朝賀。驕橫的趙王借著酒勁,要求百官穿朝服來拜他。但葛守禮義正詞嚴地指出穿朝服拜王不合規制,趙王應避僭越之嫌。
就是這幾件事,讓葛守禮在河南樹立起堅持原則、秉公執法、膽識過人的高大形象。他因政績突出,遷兵部主事,守山海關。后為父親守制3年,服闋補禮部,先后擔任祠祭司、儀制司郎中。
在擔任禮部儀制司郎中時,葛守禮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拒絕賄賂,在兩件事的處理上,使他真正進入皇帝的視野。
一件為駁回寧王府宗人要求承封申請。寧王府宗人因朱宸濠謀反,曾被羈押在監獄中,出獄后馬上要求承襲寧王番號。時任禮部尚書的嚴嵩,便上報給原任禮部尚書現為內閣首輔的夏言。夏言表示同意,但考慮到事情重大,便私下報告給嘉靖皇帝。正當嘉靖皇帝為此猶豫不決的時候,新上任的禮部儀制司主事葛守禮堅持認為不可,因為律例中有反臣之后不能世襲前輩榮譽的規定,使得寧王之后因為先輩謀反而永遠遠離榮華富貴。
另一件事是3個藩王近支要求承襲已故藩王的番號。交城王、懷仁王、襄垣王因絕嗣,藩王番號應自然撤銷,但他們的近支為了享受上藩王特權,不惜通過重金賄賂達到承襲已故藩王番號的目的。面對三王近支討要繼封,葛守禮表示堅決不同意。可就在他休病假的時候,三王近支通過向禮部官員行賄的手段,使繼封申請得以批準。葛守禮知道后,將此事上報朝廷。朝廷追查此事時,竟繳獲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賄記錄,上面唯獨沒有葛守禮的名字。《明史》記載:“帝由是知(葛)守禮廉”。由此,葛守禮的官運更加暢通。
葛守禮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遷河南提學副使,二十四年(1545)再遷山西按察使,二十七年(1548)晉陜西布政使,二十九年(1550)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嘉靖三十年(1551)入為戶部侍郎,督餉宣化、大同。嘉靖三十一年(1552)改吏部,臨時主持吏部工作達3年之久。嘉靖四十五年(1566)自吏部左侍郎遷南京吏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