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新聞網訊(特約記者 左清斌)在農村,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動啥別動宅子。可見,宅基地在農村居民心目中所占的分量有多重,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依法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 ”在雷集鎮津期店村,早在1986年就因地制宜探索農村宅基地改革。到1996年底,全村基本實現“一戶一宅”。10年間,因為他們的探索,這個村莊的村容村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 宅基地稀缺
??? 倒逼村莊實施改革
??? 津期店村是一個有著1700多人的村莊。1月下旬,在其村委會辦公室里,記者看到,一張泛黃了的《關于全村宅基地規劃的有關規定》和全村宅基地規劃圖赫然掛在墻上。
??? 1985年春天,剛剛上任的村支書閆運同面臨一個難題:村里有四十余個適齡青年到村集體要宅基地,但是,村里并沒有多余的宅基地批給他們。閆運同發現,村里“一戶多宅”現象較多,有的戶只有一個兒子,卻三四處宅基地。另外,村里廢棄的豬圈、柴火堆嚴重擠壓了村里的宅基用地。
??? 上個世紀80年代,津期店村的大街被笑稱為“78道彎”,村里到處都是死胡同。整個村莊高低不平,村內和村外的地面相差3米左右,村民進村“下沿”,出村“爬沿”。大家的宅基地布局就像一盤隨機擺放的“棋子”。
??? 以上種種令閆運同意識到:若是不改革,村里的年輕人就會住不下;若是不改革,村民的出行困難會越來越大。津期店村必須在宅基地上“動刀”。 1986年深秋,津期店村召開了一次全體村民大會,專門商議宅基地改革事宜。
??? 經過村“兩委”反復商議,津期店村制定了《關于全村宅基地規劃的有關規定》。這一規定共16項,內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宗旨是:全村堅持“一戶一宅”制度,收回閑散宅基,以最經濟的方式重新規劃全村宅基布局。 《規定》指出,凡是兄弟一個的,保持一處宅基地,不安排養老宅;弟兄倆的,每人安排一處養老宅。對于因歷史原因有多處宅基地的戶,村集體一律收回多余的。凡在外地工作的人員返回家鄉的,招婿的夫妻雙方返回家鄉的,戶口轉回來,村委安排宅基地一處。戶口不轉回來,不允許要宅基、擴宅基。
??? 退出的宅基地
??? 村集體給經濟補償
??? 讓擁有多處宅基的戶交出多余宅基,這著實太難了,考驗著津期店村全體村干部的智慧。因為一旦處理不好,便有可能引發社會矛盾。
??? “我們村‘兩委’通過反復開會,反復入戶做工作,最終決定,村集體拿出點錢補償給交出宅基地的戶。每戶的補償從幾百元到一千元不等。這些戶蓋房子時,村集體幫忙蓋房。對于廢棄豬圈、柴火堆等的清理上,村集體不給予直接經濟補償,但幫村民出工出機械。”閆運同說。就這樣,一開始不接受的村民也逐漸接受了,在“溫情路線”加“經濟補償”的作用下,津期店村一步一個腳印地解決了農村宅基地的雜、散、亂問題。 2004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可津期店村提前在1996年底,全村基本實現“一戶一宅”,圖紙上的規劃八成實現了落地。
??? 村民王甲彥當初雖然退出了3處宅基,可他心里非常支持當年的改革。他說:“老祖宗傳給我5處宅基地,雖然很不愿意交回村集體。可我這老頭子守著這么多宅基也沒用,不如交給村集體,我得到了補償金,還享受到了村集體幫忙蓋房的服務。 ”
??? “當年的改革難度實在是太大了。缺宅子的戶愿意改革,多宅子的戶不愿意改革,其他戶也不愿意動宅子。我們村‘兩委’為此想破了腦袋,才想出了‘有償退出’這個辦法。事實證明,這個辦法是非常有效的。 ”津期店村原村支部書記閆運同感慨道。
??? 改革收益
??? 遠遠大于成本
??? 縱觀津期店村的村莊宅基地改革之路,閆運同和村主任魏洪躍從成本與收益的角度為記者作了分析。
??? 入戶做工作3000多次,費盡口舌生盡悶氣,出工出力還落埋怨,這是村干部為宅基地改革付出的成本;宅基地多的戶交回了多余的宅基地、蓋房時放棄原有規劃,完全按照村莊規劃進行,這是村民為此付出的成本。據了解,交出宅基地的戶占到全體村民的10%左右。
??? 這個改革給津期店村帶來的收益幾何呢?原來,這個村有380處宅基。規劃完成后,現在,這個村只有340處宅基。收上來的40處中,20處已經復墾為耕地,另外20處用來加寬了胡同和大街。津期店村的大街由原來的4米加寬到了12米,胡同由原來的3米加寬到了12米。現在,這里的大街三橫四縱,四通八達,而且村里還在每條街都設計了下水道。現在,村民房屋同一尺寸、同一高度、同一水平線。果園、學校、村民住宅區相間分布,錯落有致。
??? “宅基地改完后,村民出行獲得極大便利,生活環境得到極大提高,村里的矛盾大大減少。現在,一產之外,村民們紛紛從事木材加工、機動車修理、運輸、餐飲、副食等行業。 ”村主任魏洪躍高興地說。
? ? “有償退出”
??? 遭遇新難題
??? 進入新世紀以來,這個村開始面臨新的宅基地難題。村里的一位青年王剛(化名)在德州買了房子,2014年初,他主動找到村委會,表示想通過獲得一定補償的方式把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村里沒答應。
??? 村集體的擔憂是:這個宅子就算收上來,也沒有市場,多半是砸在村集體手里。村集體還要付給這個青年一筆補償金。“有這種想法的青年估計會越來越多。 ‘有償退出’這個事情村‘兩委’還要好好商量商量。這類宅基收上來之后到底可以用來做什么,這是村集體最需要考慮的事兒。 ”這是村兩委討論村里宅基地說的一段話。對此,有關人士表示,這些村民愿意交歸村集體的宅基地,就算沒有市場,還可以對此通過復墾進行種糧種樹,這總比讓它們在那里閑置強。村“兩委”應該在“有償退出”上大膽嘗試。
??? 但是,現階段的宅基地“有償退出”最大的難題是資金。村兩委粗略算了一下,村里潛在退出的宅基地有30多套,每套成本5萬元至9萬元不等。如果全部有償退出,村集體需給予近300萬元的補償,村集體根本負擔不起,上面也沒有明確宅基地“有償退出”的資金來源。 “我們還要繼續探索。 ”這是津期店村兩委一致的看法。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