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前,邱新華院長仔細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并親自制訂出詳細的庭審提綱。經法庭調查,2013年9月,原告在被告處投有一份農村小額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2014年5月,原告因交通事故被撞傷,花費醫療費16971.61元,經司法鑒定身體殘疾達到十級標準。當原告向被告索賠時,被告僅同意支付醫療保險金2000元,對意外傷害保險金10000元拒不支付。雙方在法庭調查階段就各項證據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
??? 法庭辯論結束后,經過邱新華耐心詢問,原告賀某和被告某保險公司存在著調解的意向,于是邱新華迅速把握時機,并主持進行了悉心的調解。在邱新華的主持協調下,雙方最終各自讓步并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某保險公司現場支付原告賀某保險金9000元,原告同意放棄其他訴訟請求,雙方握手言和,該案案結事了。
??? 今年年初,夏津法院堅持把“院長帶頭辦案”作為加強法院領導班子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積極倡導班子領導主辦各類疑難復雜和新類型案件,并以制度形式規定了院長、副院長每年辦理案件不低于10件的工作指標,通過言傳身教、典型示范的作用,帶動全體法官鉆研審判業務,有效地提升了全院干警“多辦案、快辦案、辦好案”的工作意識。 (孫延曉 韓書新)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