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拘留10日,罰款2萬元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通訊員張群)
近日,韓女士如常到單位上班,法院的書記員突然來訪。原來,韓女士丈夫李先生將其告上法庭起訴離婚,這讓韓女士一頭霧水,她對此毫不知情。反復詢問李先生才得知,此前他竟找人冒充妻子辦理離婚,該行為嚴重妨害了法院的司法程序,決定對其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兩萬元。
李先生和韓女士結婚多年,膝下無子,再加二人感情日漸冷淡,一直想要離婚的李先生動起了歪腦筋:他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告上法庭起訴離婚,并讓自己的一名女性同事冒名頂替離婚。
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韓女士依法送達法律文書一直未能成功。書記員按照起訴書上的電話聯系也無人接聽。
后經溝通,李先生又向法院提供了韓女士“另一聯系電話”。書記員與該電話取得聯系后,該女子承認自己就是“韓女士”,并表示自己知曉了開庭時間與開庭地點。隨后,書記員多次電話聯系她,詢問其調解意見與其他情況,均被“韓女士”以“具體意見開庭時再說”回絕。
開庭當日,韓女士遲遲未到,書記員電話聯系對方,對方回復:快到了。十分鐘過去后,書記員再次致電,發現電話已被“韓女士”拉黑。法官在等待“韓女士”二十分鐘且無法取得聯系的情況下開庭審理了此案。
因韓女士未到庭且系第二次訴訟離婚,法官本著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安排書記員到其工作單位實地尋找被告。但溝通過程中,書記員發現韓女士對這次離婚毫不知情。
書記員察覺事有蹊蹺,當場撥打了“韓女士”手機號,但對方接聽后以信號不好為由將電話掛斷。書記員隨即撥通了李先生的電話,詢問其第二次提供的手機號的使用者究竟是誰。李先生在電話中含糊其辭。在書記員的多次警示下,李先生承認該號碼由其同事王女士使用。
本案中李先生為達到其離婚目的,在法院向韓女士送達法律文書的過程中,提供韓女士的虛假送達信息,并串通他人冒充韓女士作為被告,接收開庭信息等,導致本案錯誤送達并缺席開庭審理。該行為嚴重妨害了法院的司法程序,已經構成妨害民事訴訟,決定對李先生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