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劉暢)
為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確保防疫物資、重要民生商品價格穩定,10月26日,德城區、天衢新區面向各市場經營主體發布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函。
告誡函明確,各市場經營主體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價格政策。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有償提供配送、搬運等附帶服務的,應當標明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價格及計價方法。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經營者不得借疫情防控期間隨意上漲防疫藥品、醫療器械、糧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雞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銷售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嚴格控制進銷差價在合理范圍內,妥善保存商品進貨和交易價格信息,以及運輸、儲存等流通費用有關票據。
民生商品配送單位要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行為,不得變相抬高價格和配送費。互聯網平臺企業要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行為的監測管控,約束規范商戶、員工、騎手及其他經營參與者的行為,預防和制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價外加價等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同時,行業協會商會要充分發揮行業引領規范作用,積極引導提醒經營者合法經營,嚴禁出現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即日起,各經營者應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對查實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的,按照法定程序從重處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將依法從嚴處理。
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消費不搶購,按需購買生活物資及防疫物資。如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