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禹城市公安局車站派出所社區民警朱元龍,2013年10月份進入公安隊伍,12月份開始接手馬莊新居、市中花園、盛世家園三個小區的警務工作,隨之1982戶、7000余居民進入了我的管轄。說起為群眾辦的滿意的一件事,還得從2015年的1月4日說起。
2015年1月4日起,車站派出所先后接到報警稱丟失3輛電動車,從接到報警、抓獲犯罪嫌疑人到將電動車返回給老百姓,前后不到三天的時間,破案時間之快超乎我作為一名新警的想象。1月4日正好我值班,中午接到報警,稱放在自家樓下的電動車不見了。接警后,我立即趕到案發現場,沒想到一天之內又連續接到兩起電動車被盜的案件。通過查看監控,發現被盜電動車在城區一小區附近出現過。獲悉該信息后,我和特巡警大隊及其他部門的民警立即帶著探測儀在該小區附近進行排查。最終在一個電動車修理鋪內,發現了剛裝不久的電動車防盜系統標簽被扔在了地上,然而電動車卻沒了蹤影,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在對修車鋪師傅和其妻子的談話中,我對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征有了基本了解:三十多歲、體形較瘦、小眼睛、操著本地口音的男子。
通過對附近幾個修車鋪走訪,我們獲得了一條重要線索,該男子姓“張”,小名叫“楠楠”。然而這條信息就像大海撈針,在公安系統中對該信息進行反復查詢后,仍然一無所獲。 5日晚上,調查這個案子一整天,還是沒有結果,我整個人也陷入了一種“魔怔”的狀態。當天晚上11時回到家中,躺在床上還在想這個案子,或許是“精誠所至”,突然想到自己轄區的一個重點人員姓“張”,體貌特征和修車鋪老板描述的基本一致。當時有點興奮,從床上趕緊起來返回到了車站派出所,當天晚上就將這一信息告訴了值班的丁小賓副所長。后來幾家修車鋪老板對該男子的照片進行辨認,最終確定該男子就是我們要找的犯罪嫌疑人。
在抓捕之初,我們通過其妻子得知張某這幾天一直在家中居住,并且說中午回家做飯。6日中午,我和一部分警力在張某家周圍提前埋伏好,然而等到13時左右也沒有發現他的蹤跡。我們當時也很著急,害怕張某獲得信息后逃竄。因張某屬于我社區的重點管理人員,私下里我和他交流比較多,于是我和丁小賓副所長商量能不能以采集指紋為由,將其叫到派出所。6日下午,我撥通了張某的電話,說上次采集指紋時小手指上有個傷疤,需要重新采集,結果張某爽快地答應了。隨后,我和丁小賓副所長及其他民警提前在車站派出所附近埋伏好,當張某一來到車站派出所門口時,我們立即將其抓獲。經過連續的突擊審訊,最終張某對盜竊多輛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至此,這起盜竊電動車案件成功告破。案件告破后,小區的居民見了我說:“沒想到你年齡不大,破案還挺厲害。 ”聽了老百姓的贊揚,我的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隨著禹城市公安局 “小案偵防”隊伍的成立,作為新警,我由過去的聽從領導辦案到現在可以直接參與到案件偵破的每一個環節,讓一名新警也體會到破案的興奮與喜悅,在案件偵破中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
通過該案件,對于如何搞好社區警務工作我也有了幾點啟示:做好重點人口的管理和跟蹤幫教工作。及時掌握和了解他們最近的動態,根據他們的實際,有針對性地進行幫扶。另外,進一步提高轄區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轄區內之所以有這么多電動車被盜,很大原因是由于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較差。據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其盜竊的電動車均未上鎖,有的還直接插著車鑰匙,所以社區民警應通過在轄區內各個小區宣傳欄等顯眼的地方張貼安全防范告示、發放安全防范手冊、定期對轄區居民召開安全防范會議、舉行安全防范知識有獎競答等方式,切實提高轄區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
禹城市公安局民警 朱元龍